白色蒲公英 wrote:
因為外婆生前並無未將遺囑規劃好,導致大女兒沒有分到任何遺產
大兒子(大舅舅)-外婆殘障補助相關津貼18萬
二兒子(小舅舅)-外婆生前存的錢約15萬
大女兒(阿姨)-沒有任何遺產
小女兒(我媽)-喪葬津貼約12萬
因為阿姨一直跟我媽媽討喪葬津貼的費用,為此很煩惱,畢竟喪葬津貼的申請是要由仍在繳勞保的親人去申請
因為大舅舅是農民,用的是農保無法申請,小舅舅長年在國外,但外婆臥床的三個月都是由小舅舅照顧
阿姨已經退勞保,未退勞保時每年繳約1萬多,工廠老闆繳的,當初因為外婆的狀況不好,我媽媽就請阿姨不要那麼早退勞保
,如果外婆走可以領一筆錢,就是這所謂的喪葬津貼,但阿姨不要堅持退勞保,並且一次請領,
現在我媽媽因為自己開家庭理髮,需要自己去公會繳勞保約五萬多,所以這次請領喪葬津貼約12萬,
現在阿姨一直來跟我媽媽討這筆錢,堅持要分她一半,我媽媽其實很不爽,畢竟當初請阿姨不要退勞保堅持要退,
現在肖想從我媽這裡分錢,我媽的勞保費又不是你在繳的,整天打電話來騷擾,
不過不爽歸不爽,總要想想不知道在法律上會不會有問題,請教諸位
外婆才剛走
她的4個兒女就為了總共才45萬的津貼而擺不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