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借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決心。從以前就告訴自己朋友借錢 最高5000元,拿不回來就算了。當看清一個人。雖然後來有人臨時跟我借超過,我還是借了,說好隔月還,結果分兩次還清。最後自己覺得,如果要當朋友,還是不要有借貸關係。如果只是平常吃飯忘記帶錢或不夠就幫忙一下就好。其他大筆的,通常都直接拒絕。
atlantis0329 wrote:不想從此少個朋友的話建議別借 借、不借 一樣都會少個朋友只是不借的情況下,日後他不會刻意躲你借錢不還的人則會習慣性看到債主就躲...如果是很要好的朋友,我會借,就當做送他的若他會還自然很好、不還的話我也不會催討泛泛之交的話,就不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