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cubird wrote:不行...但可以..a父,b母,c子b的財產都給a,離婚a跟甲女結婚a的財產都給甲,離婚甲跟c結婚甲的財產都給c,離婚只要甲不會捲款而逃的話.........(恕刪) 多元成家一但通過....只要 a 跟 b 離婚c 要跟 a 或 b 結婚都可以阿...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每年都可以220利用夫妻間贈與免稅,一年就可以獲贈440但建議數字不要抓太緊贈與上限220就抓200因為國稅局很喜歡抓贈與稅〈尤其是18~20歲間剛成年就使用全現金購買千萬房產的族群〉〈或是死亡前幾年名下財產大量消失的族群〉國稅局如看到有接近贈與額度上限的金流出現就會去調出每筆金流細項檢視縱使最後能安然過關,但配合的過程著實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