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 wrote:各國國情習俗法律稅...(恕刪) 還要考慮如果資金到時候最後會想回來的話,會再20%。且目前全球CRS 海外帳戶未來透明化的狀況下。成為外資這樣的方式,要在三思。成立投資公司也許真的是現階段最好的方式
應該是說,還沒跟專業人士談之前,目前的規劃方向是,先成立:免稅境外公司(如BVI、香港等地)再以法人身份開美股帳戶(IB),參與美股投資(或香港、新加坡)避開自然人死亡之美國資產遺產稅問題。10年前,還沒甚麼海外資產,就委託『動點』就成立了HK的境外公司;因用不到,就廢了。此外,去聽了一堂境外公司的課;深感這方面的資訊,不太多。退休老人 wrote:各國國情習俗法律稅...(恕刪)
國內股票部位很小,不到250W;今年報稅所得額也才120W,也還免稅...個人所得也從未超過13%這個級距...國內股票資產也從未超過1000W,投資公司跟個人持有(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的優缺點實在很難盤算,每個人的條件都不一樣,可能要一個試算表,算一下萬一股票下跌到6000點,假設投入5000W如果放三年到五年漲到12000點,全部出清,到時候,股利所得的個人綜所稅比較划算,還是成立投資公司比較划算?國內股票:覺得投資環境很差,另外好的公司,感覺都不便宜,無緣...PS,我已經有好幾個公司,只是不叫投資公司,資本額從幾十萬,幾百萬,到幾億我也搞不清楚,投資公司可否在營業項目增列投資即可,還是要再另外成立專業的投資公司?國內外投資,都以自然人身份持有,會計師也說,我這麼小咖,還不需用公司持有股票。快樂的投資人 wrote:d大的部位應該頗可...(恕刪)
香港免稅條件設限多台灣查香港新加坡很容易香港比較適合早期結合三角貿易的操作,像租賃航空船務講個最實際的,BVI paper沒做好欠稅,這輩子也不會過境BVI但香港paper沒做好欠稅,過境香港甚至中國都可能被捉先問問會計有沒有國內避稅的方法,會計沒辦法,再思考海外避稅資產2e以內,應該國內作帳就好了digo1971 wrote:請問f大:原因是?
digo1971 wrote:國內股票部位很小,不...(恕刪) 投資公司要另外設,稅制完全不同。投資公司,非常容易成為國稅局目標。請準備好會計師大軍或徹底了解稅制,準備受查。否則,因小失大。引狼入室,引火自焚,引火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