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依照法律,死亡的先後順序,會影響怎樣繼承,這個部分差很大,而且現在是要問繼承哪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有差別。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民法第1148條第1項本文: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我國民法是採「當然繼承」的原則,繼承是自「被繼承人死亡時」,當然發生法律效果。這個繼承系統表有好幾位被繼承人,先後死亡,會影響到怎麼繼承。killtuto wrote:樓主沒有列出死亡時...(恕刪)
所謂"代位繼承"是什麼意思呢?你知道繼承順序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除了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有代位繼承,其他二、三、四 無代位繼承嗎?kti wrote:所以正常的情況下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