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您的發言告訴我這保全公司絕對不是知名的保全公司因為有點規模的保全公司不會同意這樣的事情就只有小型或區域型的保全公司才會同意將薪資匯到非員工本人的戶頭其理由就是萬一員工本人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公司賠錢時大公司因為有太多案場,根本就不會去承擔這樣的風險而小公司頂多公司宣布結束最後員工就什麼賠償都拿不到了
kipscott wrote:從您的發言告訴我這保全公司絕對不是知名的保全公司因為有點規模的保全公司不會同意這樣的事情就只有小型或區域型的保全公司才會同意將薪資匯到非員工本人的戶頭其理由就是萬一員工本人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公司賠錢時大公司因為有太多案場,根本就不會去承擔這樣的風險而小公司頂多公司宣布結束最後員工就什麼賠償都拿不到了 同意,有家工廠就是有員工因信用問題,要求工廠不要保勞保,以規避薪水強制扣薪1/3的問題,然後,該員工猝死在該廠,員工家屬告工廠,該廠賠了300多萬,那家工廠沒請外勞都是本勞,作業員1X員,有信用問題的有10位,事情發生後政府勞檢,該廠遣散了另9位有信用問題的員工,因為那些員工也不願意加勞保...好人別亂做,家屬為了錢啥都做得出來,有這樣的規模不請外勞(說是愛台灣)不走合法管道,也只能說他活該!!!
小弟非專家 也大概略知一二,講錯了勿怪!!1.勞保已辦退休且領取年金者,若再進入職場只能投保職業災害!(僱主一定會保免得有意外)2.勞退專戶不能查扣。3.有勞保就等於有工作等有有薪資。這部分必當會被查扣。唯一方法就是A是實際工作者但用子女人頭投保。這樣公司不會擔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