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mon_7 wrote:由於目前與父母同住...(恕刪) 1.要考慮,未來租屋房東那天想收回房子,又要搬家,老人家可否承受搬來搬去2.至少還是要有間自住的房子,如果今天是舊屋賣了500萬然後買了另一間偏遠些小一點的房子250-300萬然後多弄出了200-250萬,利用這些錢投資,這樣反而是可行的但300萬若在城市能買到的房子恐怕不是套房就是很差以上,覺得不是很建議這樣子做若你本來是住在大城市裡,房價可能有七八百以上,然後賣掉往鄉下住換到400萬上下的房子價差再去投資這樣意義比較大再怎樣遇到金融風暴也要有自個的窩
不建議這樣做,除非你是以下兩種狀況其中一種:1.你房子在蛋黃區,而且是早期買的,這樣可以賣掉房子,將賣房所得,部分拿去買蛋白區的房子,剩下的投入股市.2.你有兩間房子,可將其中一間出租的房子賣掉,因為現在房價高,收租利潤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