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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嗎?關於贈與稅


夏筱喵 wrote:
父親會被課稅,因為...(恕刪)


受教了!這樣我懂了!

那請問如果是明爸和明媽用借款給小明的名義,各匯500萬給小明,這樣可以閃過繳稅嗎?

chuckgg wrote:
這樣說吧!

夫妻是一體的,所以夫妻間的財產轉移屬於不計入贈與範圍,就是不算贈與

1.你的父母財產二人怎麼移來移去都是夫妻財產,所以第一個動作沒有贈與稅問題。

2.父親給你220萬(當年度1/1~12/31),免稅。

3.母親給你220萬(當年度1/1~12/31),免稅。

贈與稅是對贈與人課稅的,所以父親(或母親)已經贈與你220萬,在同一年度再贈與任何人會課到稅。

只要一過12/31,又有220萬免稅額可用!


講解的很清楚, 但突然想到, 或許以政府的立場其實可以這樣訂法律:

* 夫妻是一體的,所以夫妻間的財產轉移屬於不計入贈與範圍,就是不算贈與
* 夫妻是一體的,所以夫妻要贈與他人, 需用同一免稅額來計算

也就是說, 夫先轉 220萬給妻不算免稅額, 夫轉 220 萬給子, 扣除免稅額, 妻再轉 220 萬給子, 因前面丈夫的免稅額已用完, 所以必須被課徵 220萬的贈與稅
如此一來就不會有前述的逃漏稅疑慮

我隨便講講, 不用認真


蠻公平的啊...為什麼有人說不公平?!


還有就是不要小看國稅局...
那如果是父母的房子要給子女 可以用一年200萬的方式分年贈券嗎
只能說…只要有心
不論是怎樣的走法都是可以避掉不必的要事情阿~~
mmaxliao wrote:
我也不懂父母所賺的錢已經報過稅給政府,決定怎麼用錢,政府要又要再抽一次稅?怎麼想都不合邏輯,真的是萬萬稅


所以你賺的錢不是你自己的, 你要怎麼動用, 政府都還是會繼續抽你稅

meme貓 wrote:
實務上來講, 只要沒人檢舉,國稅局不會主動去找你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意思是你想選個民代做個小官的, 只要有人檢舉, 即使是按照國稅局官網的合法節稅方法也是很容易被渲染成惡意逃稅, 出動特偵組調查的 (我知道現在特偵組已併入一般檢察官)
合法, 沒有所謂逃漏稅的問題!

樓主如果想多繳, 增加國家實力, 也不錯!

rt442 wrote:
那如果是父母的房子...(恕刪)


可以,但要考慮增值稅.

hanyea wrote:
那請問如果是明爸和明媽用借款給小明的名義,各匯500萬給小明,這樣可以閃過繳稅嗎?

不是很確定,不過印象中,假如你這筆錢有被國稅查到

他們應該會要求你說明,並舉證。。像是有沒有還款的紀錄等等的

假若沒法說明並舉證。。那還是會被要求補稅外加罰鍰

重點應該是,罰鍰國稅局好像可以決定是要罰幾倍

有些人怕被加倍罰。。通常若是最低罰鍰,且又沒明顯的證據。。鼻中摸一摸就繳了(反正當初也是為了逃稅才做一些拚拚看的動作

ps我非相關人事,正確的情事還是建議問一下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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