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有人不懂公開收購(樂陞案)將它和企業併購(華亞科案)混為一談或是認為投資有賺有賠, 自負盈虧等等澄清一下樂陞案有個公開收購說明書雙方依約行事(華亞科案則無)這個案子就是賣方完成了所有義務交出了股票(華亞科案則無)而買方不履行義務違約交割簡單就是賣了股票, 賣方不付錢還扣住你的股票是人都會出來抗議旁證:金管會9-24新聞稿六、...金管會於樂陞案違約前,業採行下列措施,包括:1.催促百尺竿頭確實辦理有價證券交割;...
樂陞案成就後進入交割程序被違約交割,應走違約交割程序,若法律無鉅細靡遺之處由行政指導比照違約交割程序辦理,後續修法亦可加強並可溯及既往,讓有證券交易費被違約交割的投資人保障他們該有的權益。(證交法第1條規定: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
可憐的台灣散戶投資人...被人光明正大的騙了身家...還通過政府投審會,公司還連發新聞媒體連續放送消息來騙...唉...中信證不是有一年不能作相關業務了?就算是只有5元~賠出來阿~!!中信名聲很好?其他不知名小公司想公開收購以後沒那麼容易了~沒有錢可以隨便用喊的?對台灣散戶是好事阿~什麼鳥公司沒本事還在那想騙人~都什麼年代了,誇張。建立一個完善制度比較重要。ps.我沒有樂生~!!
容我來說句公道話:真不知5元價差是怎麼算的? 8/26日收盤價是83.5元到8/30收盤價是78元,這樣算才2個交易日耶?(連一日也要偷嗎)。單單以扣股損失實務上至少應為:一.從從8/26算收盤83.5,被鎖住3個營業日到8/31放出來已開始無量跌停無法賣出,一直到9/8號跌停才打開37.45。(這個83.5-37.45=46.05就是受害人無故被中信銀鎖1股的損失。)PS:如果現在中信銀出面與樂陞受害人和解可免以下問題,萬一須要走上法律途徑當然得加上精神撫慰金、抗議舟車勞累金及小孩照顧費、車馬費、安眠醫療費、雜費、上班請假損失金、還要加被人當笑柄看的名譽損失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