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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之中信賠償。

外界有人不懂公開收購(樂陞案)
將它和企業併購(華亞科案)
混為一談
或是認為投資有賺有賠, 自負盈虧等等

澄清一下
樂陞案有個公開收購說明書
雙方依約行事(華亞科案則無)
這個案子就是賣方完成了所有義務
交出了股票(華亞科案則無)
而買方不履行義務違約交割
簡單就是賣了股票, 賣方不付錢
還扣住你的股票
是人都會出來抗議

旁證:
金管會9-24新聞稿
六、...金管會於樂陞案違約前,業採行下列措施,包括:1.催促百尺竿頭確實辦理有價證券交割;...

投資有賺有賠,認災吧!不然以前那麼多股票下市被掏空,政府也都沒吭一聲,那些股民的權利呢?我家還有一些數量的太電跟中籤的壁紙呢?要找政府負責嗎?
中信的過失金管會和行政院已經認證過了
有過失理所當然可以向它求償
不過中信是很硬的
不用太替它緊張


我前面打錯了,

是英屬蓋曼群島持有樂陞1萬2千多持股,

有方法可查嗎?
樂陞案成就後進入交割程序被違約交割,應走違約交割程序,若法律無鉅細靡遺之處由行政指導比照違約交割程序辦理,後續修法亦可加強並可溯及既往,讓有證券交易費被違約交割的投資人保障他們該有的權益。(
證交法第1條規定: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法。)
可憐的台灣散戶投資人...

被人光明正大的騙了身家...

還通過政府投審會,公司還連發新聞媒體連續放送消息來騙...

唉...

中信證不是有一年不能作相關業務了?

就算是只有5元~賠出來阿~!!

中信名聲很好?



其他不知名小公司想公開收購以後沒那麼容易了~沒有錢可以隨便用喊的?


對台灣散戶是好事阿~

什麼鳥公司沒本事還在那想騙人~

都什麼年代了,誇張。

建立一個完善制度比較重要。

ps.我沒有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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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來說句公道話:
真不知5元價差是怎麼算的? 8/26日收盤價是83.5元到8/30收盤價是78元,這樣算才2個交易日耶?(連一日也要偷嗎)。

單單以扣股損失實務上至少應為:
一.從從8/26算收盤83.5,被鎖住3個營業日到8/31放出來已開始無量跌停無法賣出,一直到9/8號跌停才打開37.45。(這個83.5-37.45=46.05就是受害人無故被中信銀鎖1股的損失。)

PS:如果現在中信銀出面與樂陞受害人和解可免以下問題,萬一須要走上法律途徑當然得加上精神撫慰金、抗議舟車勞累金及小孩照顧費、車馬費、安眠醫療費、雜費、上班請假損失金、還要加被人當笑柄看的名譽損失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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