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被保險人的收入高低.
有趣的是: 全民健保在納保一個人及決定保費高低時, 完全不會叫被保險人去體檢... 兩
個收入一模一樣, 但病史好壞差很多的兩個人, 繳的卻是完全一樣的保費, 故可知全民健保
完全不符合 "保險" 的定義. (它的保費收入跟被保險人健康史完全無關)
扣除部分對健康不自愛的人之後, 社會的事實是:
有錢人很容易做到養生與健康的生活, 也沒有很多過勞的工作情況 (請不要舉某些電子業大
老闆過勞掛掉的例子, 那是少數), 但底層勞工往往拿到只是有限的薪資, 卻要做很多高勞
力, 沒什麼休息, 甚至有職業病危險的工作, 如果真的要依健康風險來收費, 很可能大老
闆要收的保費反而比 3K 勞工要低, 這會形成很大的社會矛盾.
並不是我要幫健保講話 (事實上我挺反對健保的收費方式)... 我一向都希望全民健保應該
依個人健康風險來分級收費, 但是依所得課取的應另立名目為社會健康捐, 為一種專款的
稅捐, 前者不分勞工或資本家, 保費純以健康風險來計, 後者則依收入等級來區別, 在某
一收入水平線以下者, 不必納健康捐, 甚至可以由健康捐的基金給予保費補助, 達到富者
助貧的美意.
不把健康風險轉成貨幣單位來呈現, 國家對國民健康的管理就很難有個正確的成本概念.
說不出有錢人究竟拿出了多少錢來幫助貧弱者照顧健康, 那社會永遠仇富.
悲酥清風 wrote:
到底沒工作加工會合不合法?
...(恕刪)
這是不合法的,若被查到,加入工會的勞保年資不算,
依勞保局的規定,必須從事有酬工作,才能加入勞保..
不過查的到查不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以下是網路上查到的,節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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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跟您提醒:一旦被勞保局查到不實,自始無效!
只是工會從來都是來這不拒(有入會費 經常會費即月費 勞健保預繳費用利息 勞保局補助代辦勞保費用),勞保局是收錢隨便,可是遇到要給付時就會派人查察!常有工會亂收會員,一但申請給付時,勞保局就以勞保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除無效外已繳保險費亦不退還。但多數者均不了解相關法令,在人云亦云,以訛傳訛下,經人介紹,加入職業工會為被保險人。等到請領給付時,被取消資格,才發覺事態嚴重,卻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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