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我覺得不用太計較啦..真要計較的話..那姐姐不就更虧?憑什麼賺的多就要多給?若覺得自己以前的儲蓄險有被吃掉那就開會跟其他兄弟姊妹提出來說不公平 想先停繳或少繳一點我猜妳跟媽媽感情非常不好 所以很怕自己的付出最後得不到平等或該有的(回報)是吧..我自己本身是覺得父母沒有負債或大病拖累小孩就夠了..其它例如一萬塊孝親費 有能力就給 手頭緊..講一下應該都能通融自家人好好坐下來溝通囉 祝闔家歡樂
上面回復基本上都沒有搞清楚問題重點。遺產繼承有順序,第一是子女、第二是父母、第三是兄弟姊妹、第四是祖父母。外加配偶。也就是說,如果子女還在,假設有A人,則遺產均分A+1分,由子女跟配偶均分。你的狀況是,你的奶奶有子女數人,包括你父親,假設為4人,所以如果你祖父還在,你奶奶的財產就是均分5分,由你祖父、你父親跟他的兄弟姊妹均分。你的父親是一樣拿全部的1/5。----上面是第一部分,因為你父親還活著,所以拿到的數字是一樣多的總額的1/5。接下來要談的第二部分,你奶奶過世時,你父親是否還健在?如果你父親在那之前過世,而且你父親的兄弟姊妹還有人存活,則你奶奶的遺產的1/5,由你的兄弟姊妹均分,跟你媽媽沒關係,這叫做代位繼承。如果你父親還健在,他先繼承總額1/5之後,要先釐清,誰是你父親的監護人?他是重度障礙嗎?有沒有宣告禁治產?誰是監護人?假設只有一個監護人,那這筆財產,名義是你父親的,但實際運用是由監護人處理。如果有多個監護人,則由多個監護人共同處理。
新手一級 wrote:現在是配偶跟子女權益...(恕刪) 看版友的討論遺產配偶跟子女權益不一樣。請知道的人回一下。請問現行法條是配偶跟子女權益相同還是配偶2/1其他子女2/1?幾年前請代書處理媽媽遺產時是配偶跟子女權益是相同。現行法條有改?感謝。
在婚姻中,由繼承取得的財產仍然專屬本人所有,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也就是配偶不能對這部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也就是阿罵留給你爸的錢在你爸過世時,你阿母不能主張分一半。但你阿母可以在你爸過世前將這筆錢以照顧你爸的名義花掉,而把你們的孝親費都存起來,成為你阿母她個人的財產。你如果不想跟你阿母有任何瓜葛,可以一個月給她三千,避免她告你遺棄。當你阿母過世時,你可以回家主張法律對你保障的特留分,繼承一些回來。但她是你阿母,在翻臉做以上這些時,要不要全部掏出來跟她談看看?
大火快炒 wrote:你奶奶遺產,你爸就...(恕刪) 這種屁大點事,也可以蓋大樓,,,不就錢惹得禍!!!不要遺產不就沒事了!!!不要你又捨不得,,那還有什麼好嘴砲的???既然看不破,就認真上貢。就算你嘴砲戰贏天下人。問題還是一樣無限回圈,讓你痛苦!!!遺產的最大功能,就是讓親人撕破臉!!!!我也不想繳稅,養爛政府,養一堆軍隊,我什麼勞健保都不需要,,,買股票的人,就比別人容易生病?要比別人多繳健保稅,,,我是可以沒事就跑醫院是不是??,事實上,生活再台灣就沒得選,只能認真上貢,。。。。
chris5890 wrote:您好,我想請問奶奶...(恕刪) 結婚 以自己家庭為主生子後 娘家能幫你嗎??自己要評估如果是我 不管父母如何 家裡有兩個男子 這責任在他們你可以選擇保障自己的家庭為先但也可以跟老公商量好 我會從1萬降為5千等生了小孩 就以自己家庭為主了!!要等遺產 等到你死也不是你的!!千萬不要傻了這年頭靠自己和老公 才是最實在的!嫁出去的水 你母親 再怎麼樣也是以 家裡男子為主!!他只是怕 錢不夠 照顧你父親而已!!
繼承順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所以1) 你的父親健在,由父親繼承。2) 萬一你的父親不在,你有才辦法代位繼承奶奶的財產,此時,繼承的財產與你的母親沒關係3) 承第1種情況,你父親日後的遺產,無遺囑下,由你母親及子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