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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的人不買房產, 每年多餘的收入要怎麼做呢?

horizon0001 wrote:
有這種家底與獲利的...(恕刪)



我覺得有可能
我想這要看你在處理工廠的工作後還有多少精力
如果已經很忙沒有餘力了 那就不要想太多先乖乖存起來吧

如果行有餘力可以嘗試找一些副業來經營或是純粹金融投資
我想你應該有認識各行各業的朋友吧
多跟大家聊聊或許比來這邊問好得多
適合做什麼能做什麼你比大家都清楚
經驗談...
買"適當價位"的農地跟公設地..不過這枚枚角角很多...
買了就放著...時候到了自然會有豐碩的回報....



1億多的資產, 有點不上不下,真正的富豪, 人家也不願意跟你來往, 資產跟自己類似的, 也沒有比較高明

年淨利1000萬, 想住帝寶, 一戶2億好了, 也要不吃不喝20年.. 台灣很多小型企業都有年淨利1千萬以上的實力,但實際上

錢用的並不多, 也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揮霍, 做實業起家的很多都很保守, 扣掉支出, 一年銀行增加1千萬的現金, 不買房, 也不知道要

怎麼辦? 有這種困擾的人非常多! 沒跟你講而已, 也有許多人被人騙去亂投資, 把賺的又都敗光光的. 理專算了吧, 一堆人連算數都有問題, 真懷疑國中有沒有畢業? 目地只想賺你的錢而已!

如果是你看著戶頭固定每年增加一千多萬, 你要怎麼操作?

如果有人有辦法保證明年獲利5%,零風險, 光是台灣有錢人的生意你就做不完了!

做公益加薪就算了, 沒人有義務做好人的,可以選擇要,也可以選擇不要,只要薪水準時發員工,也沒什麼好抨擊的

想請教01上的富豪是怎麼看待金錢的, 多餘的資金又是怎麼分配管理的呢?

齊爾-D-01 wrote:
我覺得有可能...(恕刪)
dioiao wrote:
1億多的資產, 有點不上不下,真正的富豪, 人家也不願意跟你來往, 資產跟自己類似的, 也沒有比較高明...(恕刪)

守成不易,人貴自知
我也不是有錢人但就我所知分享一般公司慢慢大了都會開始買個保險成立一公司法人(通常登記為H201010一般投資業)
然後你以自然人身分持股這家公司法人
這家法人再去控股你自己的工廠(也是法人)並將每年獲利以分派股利方式轉出
這麼做的優點是狡兔三窟
因為公司法第99條註明,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萬一日後不幸你的工廠有一天經營不善跳票(只是假設)
最糟你就是這家工廠宣告破產
但你仍保有歷年轉出至法人股東的資金,且該法人沒有負擔工廠債務的義務
不管任何災難下,這項保險都可以買你東山再起的機會
而這麼做的缺點,則是稅務成本的增加
我一點都不覺得不可思議
台北很多收租月入百萬的中老年人
對資金控管大有問題
大部份只知道買賣地產賺收租或價差
或單純的存銀行
要不就傻傻投資一些有的沒的被銀行專員騙錢
更別說做中小型土木建築的一些黑心老闆
他們有錢都是黑來的
花錢更是不手軟
為什麼雙B很多開車方式像流氓
就是這些不上不下只會黑錢的人
大推 中肯

怎麼會覺得不可能?  或回答甚麼有這種身價就不會來這裡問之類的話

真是少見多怪

人家既然誠心的請問
不回答就算了
酸甚麼呢?



dioiao wrote:
1億多的資產, 有...(恕刪)
先考慮員工加薪,
帶動國內風氣,
讓年輕人感覺有希望。

再來參考有錢人或是有理想的人都成立基金會。
我們是老實人,
當然用公司名義或是先人名義,
先成立鄉親學生獎學金,
再來也可以設立圖書館像南投竹山那一家。

教育才是讓人們能翻轉的根本,
鄉親的人好過了,
這社會環境就會變得更好。
幫員工加薪,我們就是都沒幫員工加薪
結果有經驗的員工一個個離開
工廠會經營的很累!
淨利1千5百萬其實不多......
dioiao wrote:
請問以下條件:家裡房...(恕刪)
dioiao wrote:
如果是你看著戶頭固定每年增加一千多萬, 你要怎麼操作?
如果有人有辦法保證明年獲利5%,零風險, 光是台灣有錢人的生意你就做不完了!

可以考慮把閒置資金轉往鄰近的香港,或者是新加坡投資債劵(是債劵,不是債劵基金)
年獲利5%,並不是太離譜的目標.

匯率風險,可仿效新加坡金管局管理匯率的 "一籃子貨幣"方式來控制.
台幣的升與貶是針對你所選定的基準貨幣來比較,是相對的.

如果你把主要貨幣;英鎊,美元,人民幣,澳幣等等放進 "一籃子"裡,貨幣匯兌風險就可控了.
如果決心要把台幣兌美元匯率鎖在某個價位,也有NDF可以用,不過,是以US$1M的金額在交易,
通常也只有金額龐大的法人在用.

至於信用風險,這個世界上,大到不能倒的公司也有很多.

不過,前提是最好有點英文水平,產品說明書與文件,字字句句最好自己看得懂,
不需仰賴他人決定要告知你那些內容.
J1977 wrote:
我也不是有錢人但就我所知分享一般公司慢慢大了都會開始買個保險成立一公司法人(通常登記為H201010一般投資業)
然後你以自然人身分持股這家公司法人
這家法人再去控股你自己的工廠(也是法人)並將每年獲利以分派股利方式轉出
這麼做的優點是狡兔三窟
因為公司法第99條註明,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
萬一日後不幸你的工廠有一天經營不善跳票(只是假設)
最糟你就是這家工廠宣告破產
但你仍保有歷年轉出至法人股東的資金,且該法人沒有負擔工廠債務的義務
不管任何災難下,這項保險都可以買你東山再起的機會
而這麼做的缺點,則是稅務成本的增加

其實,只要把錢放到香港,或者是新加坡這樣的金融中心,以自然人名義存放就可以,不需要成立公司.
香港與新加坡的股票股息與債劵利息都是免稅的,最重要的是沒有遺產稅,
所有的法令與稅制,完完全全是替有錢人量身打造,絕對不會有任何台灣式的 "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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