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o123 wrote:你不用辦理任何手續,現在都是限定繼承了! 目前法條已修法,如果你沒去辦拋棄繼承,就屬限定繼承!所以房子,存款....你都不去辦理繼承手續,直接帶小孩離開,因為你沒有繼承任何財產(繼承=0),所以有任何負債都會大於繼承的金額,依照限定繼承的規定,你不必負擔那些負債! 已修法是全面限定繼承.但你還要注意一點,如果公婆活得夠久,...你不用扶養公婆但你的小孩要.(扶養順序中,除非同居共財,媳婦/女婿才有扶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我比較贊成現在三方坐下來談..妳先生.妳婆婆.和妳....妳已經整間房子都不要了..房子可以現在就處理.和貸款銀行變更貸款人為妳婆婆..或許妳小姑當保人..然後妳先生若有孝順上的顧慮.就讓他繼續繳房貸到死..妳先生死後.妳離開..她們接手繳房貸~已經繳了大半房貸的房子..是資產大於負債的..相信白白送人不會拒絕..但萬一婆婆拒絕.....就參考樓上的生前動產轉移.不繼承房子..這種事情不要等到「時間到了」才來處理..
婆媳感情不好.先生走了之後就別再住一起了...把房子賣掉.財產分一分.你帶小孩回娘家.她搬去跟小姑住.或自己買房.偶爾讓她看看孫子.你過你的.她過她的生活.這樣對大家都好.先跟你丈夫溝通一下吧...也許他會很無奈.兩邊都是自己最愛最想照顧的人.但事情總得先面對.不能一走了之.徒增活著人的痛苦.....
我如果是你老公,我會做生前規劃。房子賣掉去租(被法拍很慘的)名下財產先規劃好,該給父母跟老婆小孩先談好。我也會希望老婆能夠多多少少看顧一下我的父母,但要不要住一起或分開,不用強求,有空給他們看看孫子就好。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看太多死後,親屬間的爭吵了。看看有名的已故王老先生,就知道了。
房子法拍, 如果拍價低於房貸餘額, 不夠的錢還是會變成負債被銀行催繳。建議請先生在生前先把動產轉移到妳手上, 剩下的產權不清的不動產等往生後直接限定或拋棄繼承。但動產轉移要早點分批做, 不然時間太近會被銀行告脫產, 到時會更麻煩。
zzzchen wrote:已修法是全面限定繼...(恕刪) 關於扶養的部分請不用擔心首先那要等到小孩成年其次法律對於父母沒有撫養的義務,只有遺棄的罪刑但遺棄罪,構成條件是,妳不理他她會死這樣懂了吧!!我覺得整件事情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跟妳先生談清楚把所有動產轉移到你名下先生走後,直接宣告拋棄繼承就可以了這樣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