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3one wrote:銀行的不良債權很多銀行的不良債權很多最後都是落在討債公司手裡,討債公司也是跟銀行買來的,只是價錢很低,所以能討多少回來就看討債公司的本事。...(恕刪) 記得2006年以後就規定不能把不良債權外賣給資產公司了頂多只是委外催討~~另外~~不想還錢的話記得好像是要過15年另外~我認為妳朋友要注意的是要小心不要觸犯了毀損債權罪(刑事)還是乖乖的去跟債權銀行協商一個好的還款方案才是上策~
jessie12cc wrote:我朋友十幾年前因經...(恕刪) 剛上網查詢寶華銀行2008年已被星加坡新展銀行收購債權還是在,該還的還是要還,如果走法院依法法院可以強制扣薪(除非都拿現金而且沒記錄)而且因走法院而衍生的相關費用也可以都灌到你朋友身上現在就看你朋友要不要賭看看,看債權人會不會行使它的權益要回款項而已
正經的回你,銀行欠款, 如果要從薪資所得扣,必需要有債務協商, 法院的執行令發文至公司才行, 而且扣款是薪資的幾分之幾扣...不可能全扣。一般有規模的公司或正規公司不會在沒有任何具法律效用的公文下執行扣款給銀行!要處理債務, 可以先了解一下, 現在的債權單位是誰...查清楚再說!不要錢還了, 卻還錯人...
jessie12cc wrote:請不要酸我朋友要不...(恕刪) 確定他是乖乖自己把車交給銀行法拍嗎?不是銀行所委託的轉門打車的業者尋到車後叫人拖吊去法拍場嗎?我不是懷疑你,只是通常都是第二者据多,如圖是被尋到未繳貸款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