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1年有10億出售成交額 財力有多大


target13 wrote:
賺了300多萬 還是...(恕刪)


有本事就應該廢掉證交稅~改課證所稅啊!!

只要有賺錢~課證所稅當然很公平!!!


target13 wrote:
賺了300多萬 還是比一般上族 多了很多 不是嗎?
依照劉憶如版本的證所稅 如此是不用繳納證所稅的
無奈 偉大的的朝野立委 將證所稅搞成今天如此難看的田地...(恕刪)


是阿!!
這麼好賺 幹嘛還上班
趕快把房子抵押 信貸借到滿
投入股市來賺錢啊!!

您只看到賺錢的那20%
另外輸錢的那80%投資人 怎麼辦??


老話一句
有賺錢 多繳點稅 沒人有話講

偏偏80%的投資人是虧錢的
還要一直被剝皮
稍有腦袋的人都知道有問題!!

target13 wrote:
賺了300多萬 還是...(恕刪)


花了多少時間研究 . 多少交給實戰操作的學費
這點你要承擔嗎 ?
我操作前2-3年幾乎每次下單每次賠錢
到現在有賺錢
也是經歷很多身心的折磨
但這種東西就是這樣
上班族跟勞工是用身體去換錢
如果是把腦力榨乾用腦去換錢
一定遠遠比用身體跟時間去換錢來的多很多
那有穩贏的生意呢?

開公司跟上班扣掉成本穩賺的嗎?

那為何要繳呢?

kantinger wrote:
那有穩贏的生意呢?開...(恕刪)


去上班 領人家的薪水
是穩賺的

您應該蠻適合的!!
有所得本就該所得額課稅!

不過一堆民代都是財團餵養的寵物,
所以就算財政部想推,
立院那關也過不了!

交易稅與所得稅都課的案例很常見,
例如我們買東西時,
先被課一個5%的發票稅(營業稅,有交易時就得課),
廠商獲利時,
再被課17%的所得稅。

股市大戶是國家的特權份子,
只須課微小的交易稅,
所得部分則是閃得一乾二淨!
租稅公平在證所稅這問題上,
露骨地顯現出有錢人與民代掛勾的問題有多嚴重!
一般領死薪水的老百姓,
則是國家剝皮課稅的主要來源。

看證所稅這議題,
就可以看出人民、政府(行政權)、與政府(立法權)之間的關係,
以及有錢人可以操控哪些部分。
其實股票做久了....對這些什麼狗屁政策都免疫了...

服貿不管簽不簽=可以幫助排除一些只能靠施捨的弱雞公司..如兩岸買辦集團的公司

政府這些什麼稅不稅的= 幫股市打出大底,而最終這些讓台灣沒競爭力的,條列,稅列都會被翻案取消.....然後股市又恢復正常運作!!

如,1年有10億出售成交額...如果說單指賣出10億股票.那肯定是大戶中的大戶!!抽點税是應該的!!有十億股票可賣.身家可能有百億了..

但是如果說交易額10億!!這算個屁阿!! 很多菜籃族的散戶,100萬的資金.一年可以做到1億交易量!!
券商不就靠手續費過生活嗎?? 公司不就靠適當周轉率籌錢嗎?? 政府不就靠殺進殺出收保護費嗎??


其實繳點税,對大戶來說不是重點!!只有那些麻瓜才以為人家怕繳稅!!
主力炒一檔股票.交易額一定破十億!! 要報稅要不要明細?? 沒明細政府怎麼打劫??? 隨便搶阿!!
有明細不就告訴人家你在炒股票...再關係人對鎖就變成內線交易.然後請去土城看守所過年..

股票不炒股價是會動是不是........炒股跟投資怎麼界定??那還不是調查局說了算.......
問題在哪????

當初房價實價登入.唬爛政府不是一值保證不會成為實價課稅的依據...但是誰都知道!最終一定會成為課稅的參考數字...所以不又開了一堆後門.名下沒房啦!一戶一間啦..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qweewq1919 wrote:
去上班 領人家的薪...(恕刪)


扣掉成本支出哪有穩賺?
Tom-mp40 wrote:
企業的淨利在5萬元以下是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簡稱營所稅)的
請問大戶可拿發票抵稅嗎?
公平正義
先去除不正義的證交稅、健保補充〝稅〞
再來好好地課證所稅吧
只要有賺錢,不要說十億門檻,十萬5%、10%隨便你扣

為什麼要『先』去除,『再』好好
先去除後,九成九不會『再』了

理想的就是,『同步』進行,廢掉交易稅,改課所得稅
現在很多人要的是『廢』所得稅,當然跟你說十億、十萬、5%、10%隨便你扣,
等真的廢了,大概又會有人說十億太低、10%太高了

大火快炒 wrote:
但是如果說交易額10億!!這算個屁阿!! 很多菜籃族的散戶,100萬的資金.一年可以做到1億交易量!!


是課『證券交易所得』,
所以菜籃族就算以100萬的資金,
一年打滾出一億成交量,
十之八九大概也不用繳稅,
因為股市中的菜籃族,
是股市中被宰的群族,
沒虧大錢就不錯了,
哪來的『所得』?

沒所得,
就不必繳稅,
且所得會設定一個免稅額,
例如年獲利多少錢以下的免稅,
或依照所得分段課稅(例如綜所稅的做法)。

所以就算菜籃族以100萬的資金,
一年打滾出一億成交量,
也無需太擔心證所稅,
因為100萬的資金,
玩到最後可能只剩30萬,
虧了70萬(70%),
比綜所稅最高級距的45%還高,
虧了一屁股,
哪還需要繳稅?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