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Lunar wrote:
我怎麼看都是不管卡債我怎麼看都是不管卡債多少
趕快還給銀行,什麼事都沒有了
繳卡費又不需要本人
找你前夫幹嘛
而且卡債能有多少
搞不好都比你請律師的費用少
...(恕刪)
難講,很多卡奴信用破產都是利滾利滾出來的
97~103.......翻幾翻都可以
也不會有人為了幾萬或十幾萬去要求查封拍賣別人的房子的(顯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找不到前夫就來找前妻要求還債是有問題的
卡債銀行明顯有程序缺失,這點可以咬住其為惡意
至於是惡意脫產還是善意第三人,就讓法官去判定吧
大火快炒 wrote:
事實很殘酷,社會很現實,律師其實幫不了你什麼,
有一件事,你自己要先注意,會欠債的人,不會只欠一家銀行,更不會只欠一個人,
脫手,不要再有任何瓜葛,學會放下,才是保身之道
下策就是奉獻出來,把帳結一結,,,,,,
銀行應該已經再準備,假扣押程序了,
家務事太複雜,,,,外人難說什麼,解鈴還需係鈴人,全憑當事人一句話,
也許有一天,你還要提醒你小孩,要辦理放棄繼承手續,
罪過,罪過,我又做壞事了! 反正財團有的是錢,倒了政府會買單,我等小民不需擔心。...(恕刪)
zuoaihua wrote:
難講,很多卡奴信用破產都是利滾利滾出來的
97~103.......翻幾翻都可以
也不會有人為了幾萬或十幾萬去要求查封拍賣別人的房子的(顯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找不到前夫就來找前妻要求還債是有問題的
卡債銀行明顯有程序缺失,這點可以咬住其為惡意
至於是惡意脫產還是善意第三人,就讓法官去判定吧...(恕刪)
lml6389 wrote:
我於民國78年就與前夫離婚,
離婚後貸款也一直由前夫支付,
因為銀行貸款只剩120萬,
衡量自己的收入後,
與前夫商量房子過戶至我名下,
貸款由我來繳,
前夫也同意了,
於是請代書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辦理過戶,
但並無任何匯款記錄,
簡易庭開庭當天我應該要出庭嗎?
...(恕刪)
davidmail wrote:
不過看網友的貼的條文,如果有一個人欠債,
你買了他的房子,銀行要追是不是到時雖然不知情,
也有可能碰到要上法院去讓法官相信自已是不知情的第三者啊。
Lawu wrote:
沒有利滾利的問題
但是以20%年利率來算,5年就翻一倍
例如本金3萬
5年後本利合是3(本)+3(利)=6萬
10年後本利合是3(本)+3(利)+3(利)=9萬
如果債務人除了房子,沒有其他財產,欠一萬元也可能會被查封的
就本案來看,脫產無誤,銀行穩贏的
建議快和銀行協商為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