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mec1 wrote:
我因為家裡急需錢在半...(恕刪)
很多社會事不是用法律來處理的....
你問唸法的朋友當然跟你講法~
怎不去問問有在混的朋友這種事情會怎樣???
四萬塊錢~
不還錢頂多一直被騷擾最多被打~
報警把人家弄進去蹲~
到時候看是要埋山上還是丟海裡~
搞不好人被處理掉了錢還是得還~
誰在管你借據是誰簽的~
而且~
跟誰借你自己選的~
利息多少你自己同意的~
借據你自己簽的~
心態不對的人是你~
該不會以為錢莊跟學校老師一樣~
鼻子摸摸跟你講道理吧~
真的家裡有困難~
志願役簽下去兩個月就還光光~
剩下每個月的薪水還能拿來養家~
有很困難嗎????
難道某樓真的猜中樓主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