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當海水退潮的時候,裸泳的人被突顯出來了所以,裸泳的人要為海水的退潮負責嗎?公務人員不合理的行為、福利絕對可以被檢討也絕對應該修正但是一句話就把台灣經濟環境的不佳,完全歸責於公務人員福利太好會不會太簡化問題了?...(恕刪) 說得很好可惜大部分的人腦袋只會直線思考嘴巴只會罵跟酸然後什麼行動都沒有
屏東空氣好 wrote:工商時報【于國欽】■...(恕刪) 知道公務員好就去考弄個報紙文章來抱怨只不過突顯自己的可悲前面的講的好漲潮你在裸泳爽的要死怎都沒怨天尤人等到退潮了被看光光被人笑卻是要潮水對你負責嗎?
無冕王 wrote:貼個房價所得比...加減看看吧兩年前的討論串....總比速利18萬還要具有指標性...(恕刪) 無冕王 wrote:1985年購房...買點和時機都很漂亮當時房價所得比約6.21(不吃不喝六年可買一棟房)2009年已飆到17.43.....現在出社會的年輕人...苦啊~~~~......(恕刪) 你去騙騙小朋友還可以.薪水1000元速利18萬,就如同只有22k想買台北市信義精華區,做夢,1985年=民國74年,起薪只有3000,購房,松山區一坪5.9萬,30坪177萬,你也沒本事買,民國80年薪水跳上2萬還是買不起,無殼蝸牛運動最紅年代,買不起房子再100年永遠有人哇哇叫,今天高雄市30坪中古屋150萬以內,怎麼不拿來做文章?叫什麼苦,根本是無能.曾經當黑手住老闆家學修機車技術,起床到睡覺都在店裡,什麼都要做,沒有薪水,人家叫過嗎?那像你們這一代,草莓,蕃茄,媽寶一堆,本事沒有只出張嘴.
dunhilldun5168 wrote:房子,應該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筆支出若這個支出,能夠比較輕鬆的付完房子沒有佔掉你太多的經濟資源,是不是接下來,你才會比較敢消費?也有閒錢可以消費?...(恕刪) 沒有規定人一生一定要買間房子,年輕收入最少時更不該在這時買屋,觀念錯糟塌一輩子.歐洲有公侯伯爵賣掉城堡住進大飯店,長期租賃,他們可以找經理公司承包委託經營,可以改造為飯店,也可以經營為觀光地點,不單歐洲連美國紐約曼哈頓也有,為什麼不?十年大飯店租金拿去買個小島蓋間別墅一個人住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