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rayang wrote:
回28跟30樓,網路上下載個xls檔算一下就知道了,不多說。沒那麼好康。
若有錯誤,還請高人指點正確的所得稅計算方式。
以夫的所得 180 萬和妻所得 100 萬,合計所得總額 280 萬為例。一般人報稅都會採計對自己有利的計算方式,除非傻傻地採計第一式計算,才會高達 30% 稅率。
若採用第二式計算,一人的稅率是 20%,而另一人僅 12%,並非兩人皆為 20% 稅率。而原發文者提到兩人屬於 20% 稅率,表示夫妻兩人年收入應該超過 280 萬才可能於採計第二式時,兩人皆為 20% 稅率。
若有錯誤,還請指正,謝謝。
補充一下,這篇文章提到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享有優惠條件是所得淨額低於 113 萬(依舊並非是所得總額或年收入),所以可能夫妻年收入即使未達 200 萬,就已無法享有此優惠。不過,發文者提到夫妻兩人屬於 20% 稅率,似乎年收入(超過 280 萬) 更高於此排富門檻。
zjm wrote:
你提到發文者的夫妻年...(恕刪)
你忘了這世界很多單薪家庭(一人工作 一人帶小孩) 新竹還特別多 160W上下就20%了
不只沒工作的那個人要繳國民年金稅 還要繳超貴的健保稅
台北好很多了 在新竹..連買房子要用0%首購補助都被排富掉了~
(用台灣省平均 家庭所得100出頭就被排富掉了)
你在台北.. 很幸福了 至少有的排富用百分比的你還有份
以上純笑話不準正常
zjm wrote:
你提到發文者的夫妻年收入超過 600 萬,雖不中亦不遠矣~
以發文者 hopelv0812 提到 "我跟我先生屬於所得稅率20%的人",所以想必兩人即使是採用分開計稅的方式,兩人亦各自為 20% 稅率。假設夫妻的所得總額為 X,所得皆為薪資所得,未扶養其他人(其實有扶養一位女兒或雙親),採用標準扣除額,以下以第二式為例做估算:
【免稅&扣除額】
夫妻合計可扣除 82,000(免稅額)*2 + 152,000(標準扣除額) + 208,000(薪資扣除額) = 524,000
【配偶薪資計稅】
因為兩人都為 20% 稅率,配偶的薪資所得淨額應屬於 1,130,000 ~ 2,260,000。
【不含配偶薪資計稅】
X (所得總額) - 524,000 (免稅&扣除額) - (1,130,000 ~ 2,260,000)(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 1,130,000 ~ 2,260,000 (所得淨額符合 20% 稅率)
則夫妻的所得總額 X = 2,784,000 ~ 5,044,000
.(恕刪)
我數學好差
可以解釋一下嗎
反推回去
如果他們夫妻年所得如你所計算的5百萬
扣掉524,000 (免稅&扣除額)
好吧再撫養一位70歲老人 -12萬3千
房貸利息隨便再 -5萬
那麼所得淨額是4百34萬耶!
這已經達到了最高稅率級距40%耶
你再厲害醫療單據捐贈單據能再扣多少啊??
好吧一般保險1人最高扣2萬4,4人也才 -9萬6
健保4人是能再扣除幾萬?
4百34萬再扣掉這些也還是稅率40%啊!
說真的授薪階級能列舉多少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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