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彰銀為何不朝退聘 回敬台新

關於彰銀與台新案,有幾個流行的迷思,在此跟網友討論

1 彰銀總資產1.6兆,台新三百多億就想掌控,蛇吞象??
事實上,銀行的總資產並不等於該銀行的價值,銀行總資產包含了存放款,很可能一家銀行瀕臨倒閉,淨值已經一文不值,仍擁有天文數字般的總資產,因此總資產1.6兆,與三百多億能否掌控股權,完全沒有關係

2..台新金目前持有彰銀股權22.55%,是第一大股東,遠高於財政部的12.19%,按理應該享有比財政部更大的影響力與發言權,雖然22.55%並非絕對多數,但目前上市櫃公司,有多少經營階層對自家公司持股,遠少於22.55% ?
擁有22.55%股權的人,要聽只有12.19%股權的話? 為什麼? 還不就因為對方官大

3..台新買彰銀股票是金改弊案??
當初彰銀公開招標,台新金出價最高而得標,也正因為出價高,才有今日的套牢,就像Y拍,價高者得,如何說是弊案?? 如果出價高沒得標,反而賣給出價低的人,再去探討弊案也不遲

4..如果財政部想完全掌控彰銀,很簡單,請買進股權超過50%,那麼財政部要彰銀怎樣沒人有話說,如果不想花那麼多錢,那麼,至少也該超過22.55%,把台新比下去才對
留級的米蟲 wrote:
政府在投標前保證得標者對彰銀有主導權...(恕刪)


請問:這資料在哪裡可以找到?

如果當初政府有合法保證同時又沒有但書,那麼就是政府理虧,但是我很懷疑哪個政府會做這樣的保證。如果真有這保證,台新金為何不打行政官司申請裁判?......當然,如果沒有真憑實據,只用市場傳言或民不與官鬥來說明,那就顯得有些無賴了。

無意爭執,只是想要澄清事實而已,如有用詞不當尚請海涵。

wscwsc wrote:
台新金目前持有彰銀股權22.55%,是第一大股東,遠高於財政部的12.19%,按理應該享有比財政部更大的影響力與發言權,雖然22.55%並非絕對多數,但目前上市櫃公司,有多少經營階層對自家公司持股,遠少於22.55% ?
擁有22.55%股權的人,要聽只有12.19%股權的話? 為什麼? 還不就因為對方官大
...(恕刪)


1.掌握持股51%的人才有控制權,22.55%雖然比12.19%多很多,但是在合縱連橫的運作下,22.55%的影響力與發言權未必一定比12.19%大。
2.如果法律另有規定(我不知道,只是不排除有可能),就不見得是官大欺民。

只是提供另一面的看法,未必全然無誤,學海茫茫,聊以切磋求真相。
chmiao wrote:
請問:這資料在哪裡可...(恕刪)


這事很多有在關注彰銀的人都知道吧
轉貼當年的新聞


2005.07.23  工商時報
出價鬥謀!台新金加2.5元買必勝保險
【彭暄貽/台北報導

 彰銀特別股花落誰家謎底揭曉,市場認為台新金出價,高得離譜。但是對台新金而言,在合併策略上,已經跳脫以每股溢價思考的傳統併購策略,而以取得通路、市佔率為長遠考量,因此,誠如台新金控高層所言,「就算是買貴了,但為了爭奪台灣金融業霸主地位,這也是一張必須要買的入場券。」

 究竟台新金如何鴨子划水?最後「浮出水面」以超高價格得標?過程殊值玩味。

  據了解,兩個月前彰銀增資案本是一隻「死鴨子」,問津者甚少,主要是彰銀呆帳比例過高,底價又不便宜,然而吳東亮及其主要幕僚吳德雄早已悄悄分析「特別股」的商品價值,尤其吳統雄是國內特別股的權威,更對其中奧妙詳加剖析說動了吳東亮下達入主決心。

 然而,由於政府推出外資可入主彰銀之說法,加上淡馬錫態度極為積極,使得各金控對出價的高低陷入左右為難。

 台新金於是在最精簡的小組中運作,沙盤推演淡馬錫可能出價範圍,經反覆設算獲得一個結論是:淡馬錫能出的合理價格在二一‧三元,然而若積極問鼎,可能上限是二四‧三元,此測價區間,又因淡馬錫在投標前一天,獲得財政部一紙公文保證取得主導權,更使台新金 認為淡馬錫明顯企圖心,以上限價出價的可能。

 此價位的合理性,台新金委託花旗設算的參考價區間在二一‧三元到二三‧三元之間,兩相印證,可窺知外資的思惟最高價約在二三‧ 五元左右,因此台新金即定的競價價格也在二三‧五元左右,不過當時顧慮到另一金控富邦金可能最後一刻加碼,殺出程咬金,因此於投標當天早上十點半,由吳東亮下決心,決定一口氣加碼二‧五元,以「確保」無人可以匹敵,付出「保險費」來穩穩取得彰銀。

 這段思考,由於淡馬錫完全以一般金控及外資可能的作法出發,因此,大出意外,但是富邦金未加碼出價也大出台新金意外,兩相意外之下,台新金如願「高價」拿下彰銀。

 對於「價格高低」,吳東亮下決心的理由是,未來併購行情只會愈來愈貴。現在買下彰銀是傳統併購的高點價,不過,卻可能是未來國內併購的低點價,兩相衡量,菜還是趁熱吃划算!


chmiao wrote:
1.掌握持股51%的人才有控制權,22.55%雖然比12.19%多很多,但是在合縱連橫的運作下,22.55%的影響力與發言權未必一定比12.19%大。
2.如果法律另有規定(我不知道,只是不排除有可能),就不見得是官大欺民。


持股比例不等於董監持股席次

只要掌握過半董監席次..基本上就等於掌握公司營運

最近十年K線最高價26出頭
常說散戶被套牢
現在知道法人也不怎麼樣

以年息1%計算
台新金一年少賺了多少億呢?
willk wrote:
持股比例不等於董監持股席次
只要掌握過半董監席次..基本上就等於掌握公司營運...(恕刪)


您說的也對。
不過,換個說法好了,持股比例51%是否可以決定有多少董監席次?
例如在股東大會上修改公司章程,訂定於己有利的董監席次數?
假設公司派可以掌握兩席董事時修改董事會成員為三人。
留級的米蟲 wrote:
又因淡馬錫在投標前一天,獲得財政部一紙公文保證取得主導權,更使台新金 認為淡馬錫明顯企圖心...(恕刪)


原來是報上的新聞,這點我認輸。
但是,請看引述部分,報上只提到財政部給淡馬錫一紙公文保證取得主導權,這點姑且為真,然而在邏輯上也不能拿來當做台新金也得到公文的證明。

十幾年前台積電張董花6x元/股的代價取得世大的事件,買家、賣家、第三者間的勾心鬥角,跟這案件看起來相當神似;只能說商場競爭爾虞我詐,消息不可盡信。

閒話一句,股市即商場,爾虞我詐的情形是一樣的,所有消息都必須仔細判斷是否為真,否則寧可靜觀其變,待情況明朗才做動作,這樣才能常保平安。
所有言論亦當如是。
華新麗華年終獎金一事殷鑑不遠!



chmiao wrote:
原來是報上的新聞,這點我認輸。
但是,請看引述部分,報上只提到財政部給淡馬錫一紙公文保證取得主導權,這點姑且為真,然而在邏輯上也不能拿來當做台新金也得到公文的證明。
...(恕刪)


你這人真麻煩

應當時外資投標人之要求,財政部乃於94年7月21日以「台財庫字第09403513700號」函致彰銀轉交全體投標人,承諾:「配合政府之公股整併政策,本部同意於增資完成後,經營管理權移由該策略投資人主導」

你不會叫我把「台財庫字第09403513700號」完整內容也貼出來吧?
收件人不是我啊
我不知道完整內容...
本來政府想把彰銀給外資
好像 發行 海外 定價19元
印象中 當時彰銀 好像是 請ING代管
結果 無人投標
才開放國內金融業 參予
那家蛋馬洗 跟財政部談出 經營權
才引起 台新 吳董的興趣
當時 台新金股價 28元 彰銀 17元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