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心撒旦 wrote:
若你尚未保"疾病"實支實付
我建議以"疾病"實支實付為首要投保順序
優點:
醫療支出只要在限額內幾乎都可給付(含意外,癌症所造成之醫療支出)
無總理賠金上限
缺點:
需收據
若因癌症需做自費治療,30萬不用一年就花完了吧..
有閒錢我才會買這種險..
不然"疾病"實支實付是首選
感謝熾心撒旦大大

我趴文的結果 很多大大也推薦跟你說的一樣
實支實付醫療加上一次性給付夠高的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
我晚點再來去仔細比較各家保單 謝謝撒旦大大

撒旦大大一點也不撒旦 心腸真好
ALLofID wrote:
感謝cc281399...(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