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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 台灣經濟沒落,在於技術不如人

三聚氰胺吃到飽 wrote:
發現炒股票可以輕鬆賺錢
還有多少大股東, 高階主管會專心在公司經營呢!? 內線就賺飽飽

開子公司-->印股票-->繼續炒
...(恕刪)


同意

台灣有些電子業廠商有一套套利模式:
1.看到機會
2.找資金
3.挖點同業實務人員
4.銀行貸款擴充資金
5.低價競爭
6.股票上市櫃
營運好
賺錢部門分拆子公司,再由步驟4繼續擴充
營運差
大股東早已套利完成,爛攤子留給銀行團和政府收拾


整個流程並不需要培養技術人員啊

為什麼,老是說是技術的問題呢
技術根本不是問題的全部核心
SHARP 的技術,沒人會懷疑吧
結果呢?

三星的OLCD,這東西將來是否成主流,取代lcd恐怕沒那麼容易
甚至於,他可能會拖垮三星的元凶

三星在1997年之前有技術嘛
民國85年左右,有去光華商場買過三星的DRAM
的人就知道,品質有多爛
爛到可以媲美現在的中國產品

沒技術也可以用買的,APPLE 完全沒有製造
但他做出來的東西媲美製造商,品牌商

電子產品是永遠在跌價的產品
廠商背負著龐大的製造資產
其經營辛苦可想而知

70,80年代日本的電機大廠是如何把GE,德律封根,RCA幹掉的
憑藉著就是比歐美工程師更低的薪資與政府全力的支持
還有從歐美得到技術,不管是用買的還是偷的
當然本身的努力也很重要
最後歐美廠商棄守市場

歐美廠商面對此等困境時,不知所措
直到nike開始採用新方法
NIKE把製造丟掉,只保留研發,設計,通路
也讓美國製造業者找到了學習的案例

美國人的方法才是正確的
日本未來該學習美國的方式才對
而台灣韓國未來也會步入日本的後塵

enzolin168 wrote:
為什麼,老是說是技術...(恕刪)


日本的SHARP SONY會淪落到現在這樣
應該是日圓大幅升值
還有日本民族性
不願意把真正好的東西賣道全世界
不然光靠韓國政府的扶持
三星也不可能壯大的那麼快
發文者自刪!發文者自刪!發文者自刪!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現在當權者,真的不想...(恕刪)
我們公家機關的考察團不都是一樣的.花一天考察後...其他天的就....
nan9691 wrote:
不一定喔.我們有些蠻強的喔.還有...布袋都被幾隻咬破了
http://www.wealth.com.tw/index2.aspx?f=501&id=1680&p=2..(恕刪)


這文章 ....太重要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讓台灣面版業, 面臨存亡的威脅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獨家報導 工研院幫三星打台廠?
台灣上百億元專利被卡住 王振堂、李焜耀急跳腳!
日期:2011-05-11 作者:田習如 出處:財訊 第3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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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台灣電子業的「推手」,一個是台灣電子業的「公敵」,政府資助的工研院卻與南韓三星簽了一份合約,形同讓三星只花十幾億元就卡住工研院上百億元的專利。還惹得宏碁王振堂、友達李焜耀紛紛向經濟部抗議。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讓新竹科學園區近來雞飛狗跳的一份合約,是去年下半年工研院與三星達成的和解書,緣於二○○九年工研院在美國法院控訴三星侵犯二十六篇專利,「以戰逼和」而進行談判,逼三星花錢了事。這個案子本來被標榜為工研院在國際專利訴訟戰場上的大勝利,如今,當和解內容的後果漸漸發酵後,卻被台灣產業界形容為「喪權辱國」!

不過,工研院行銷傳播處長趙琰截稿前致電本刊時表示,工研院認為此案的最終結果墊高了台灣廠商對手的經營成本,值得肯定。

事件的爆發,可從最近友達受到工研院的兩樁「驚嚇」談起。首先,工研院與三星和解後,興匆匆宣布「再度出擊」,到美國控告南韓的樂金電子(LGE)侵犯專利,由於友達是LGE的供應商,因此希望工研院控告LGE時能夠將與友達相關的部分排除,以免遭池魚之殃,但被工研院拒絕,讓友達有些「不爽」。

驚!和解案「汙染」專利
友達連中兩槍李焜耀抗議

其次,原本在○九年底,友達與工研院喜孜孜宣布軟性顯示器(俗稱軟板,即軟的面板、電子紙)的技術合作案,雖然有經濟部科技專案的資助,友達仍投入不少經費與工研院共同研發。不料,工研院與三星達成和解數個月後,友達突然被告知「未來與工研院合作研發出來的專利,可能會受到三星和解案的拘束」。據了解,這個軟板研發合作案目前已暫時被友達喊停。

工研院讓友達「連中兩槍」,忍無可忍的李焜耀於是向經濟部技術處長吳明機抗議,加上近來其他業者在投標購買工研院的專利之前,也陸續得知工研院的多項專利──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數年內的專利──都可能受到三星和解案擴散效應影響,業界間的傳聞、震驚、憤怒終於一發不可收拾。除了李焜耀,宏碁董事長王振堂也以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的身分,向官方私下表達關切。

慘!保證不告、牽制後手
台灣產業不用跟三星玩了

到底三星和解案的內容有多麼「恐怖」?面對連番詢問,工研院連最基本的簽約時間、和解金額、涉及專利數目與範圍??等資訊,都一概以和解書有「保密條款」為由而拒答,不過,本刊仍從產業界、美國法界等多重管道,彙整出三星和解案幾項關鍵:

一,三星同意付出和解金約十幾億元台幣,其中,工研院所委託的美國律師事務所Shore Chan以「後酬」的方式(事後抽成),取走約三、四成。

二,工研院控告三星的二十六篇、約上百項專利,因此授權給三星。

三,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四個領域,工研院已經擁有的、正在申請中的、未來六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也就是專利訴訟上的「立約免訴(covenant not to sue)」──保證以後不告三星。

四,工研院若將前述專利賣給第三者,同樣受到免訴條款的拘束,也就是法律上的「後手繼受前手義務」──別人也不可以告三星。

怎麼解讀這些約定內容的實際影響?先看和解金,這是工研院史上最大的一筆專利收入,表面上是個大績效,不過,扣除南韓政府的課稅和律師費用後,工研院拿回台灣的金額不到十億元。
怎麼解讀這些約定內容的實際影響?先看和解金,這是工研院史上最大的一筆專利收入,表面上是個大績效,不過,扣除南韓政府的課稅和律師費用後,工研院拿回台灣的金額不到十億元。

據了解內情的業者分析,如果三星是用十幾億元來買這授權出去的二十六篇專利,工研院算「賺到了」,然而,最可怕的卻是「保證不告」條款,前述消費性電子等四大領域「過去、現在」的專利,大概占了工研院一萬四千多項專利的三分之二,價值上百億元台幣,而「未來六年」的專利也要算進去的話,以專利保護期間二十年的規定,「等於未來二十六年內,台灣電子業都不用跟三星玩了,」不願具名的知情業者感嘆。

再解釋得清楚一點,「保證不告」約定的四大領域,正是台灣電子業與三星競爭的主戰場,而「牽制後手」的意思,就是台灣業者若向工研院取得那些專利,未來就算發現三星(或三星的下游廠商)侵犯到那些專利,也不能對三星提出控訴。換句話說,拘束效果長達二十多年的那些專利都被「汙染」了,尤其台灣電子業若被外商控訴,本來可用工研院的專利作奧援,來提出「反訴」對抗,例如○八年宏碁被惠普控告後,就是藉著工研院專利反訴惠普,順利達成和解。未來國內廠商將難以藉著取得工研院專利反訴三星,恐怕被三星「打著玩」。

怎麼會發生這麼離譜的情況?去年四月卸任工研院長的李鍾熙,坦承他在任時正是與三星和解談判的主要期間,不過由業務出身的協理佘祥生負責的專案小組「來跟我報告的次數,五根手指都沒數完」,因此他表示對詳細內容不清楚,但工研院是第一次有這麼大規模的案子,他相信部屬都有按照正常程序來處理。

工研院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技術處長吳明機則承認,產業界的李焜耀等人找他抱怨過,但他同樣表示對具體的和解內容不清楚,「工研院曾向我口頭報告過,但經濟部對智財權活用的政策是採取權力下放,由工研院自己處理後再報備,和解書也不用送到經濟部。」他相信工研院會審慎考慮台灣產業的利益,也會要求工研院對業者與本刊做適度的說明、釋疑。

疑!工研院內下達封口令
上級單位統統「不清楚」

令人訝異的是,工研院似乎不把經濟部的要求當回事,本刊針對前述和解內容提出具體疑問,但工研院公關部門表示,「即使答覆對或錯,都可能違反與三星協議的保密義務」,因此拒絕做任何說明,並希望本刊不要報導;然而,工研院另一方面卻透過管道探聽此篇文章何時刊出,準備在事件曝光後才要提出新聞稿「善後」,令人對工研院「葫蘆裡賣什麼藥」更添疑問。

涉及和解案相關專利的工研院某所長辦公室則明白表示,「我們被下達封口令」。據了解,表面上看來,工研院電光所、顯示中心、資通所??等三星訴訟案專利來源的研發單位,可從數億元的和解金中分配到績效,但因為「保證不告」和「牽制後手」兩大條款,讓他們近來推銷專利綁手綁腳、到處碰壁,加上和解談判階段排除了研發部門的參與,僅有極少數人以「機密」為由,在美國律師的安排下到南韓談判,因此工研院內部也是怨聲載道、敢怒不敢言。

至於友達,公關部門的正式說法是「不便回應工研院與三星的事情」,不過本刊私下了解,友達保持低調,可能是為了尋求解套──三星和解案有一個排除條款,即若專利是工研院與他人共有、且並非由工研院主導,三星就不能拿和解書來對抗。由於工研院不願將主導權讓出來,四月間經濟部技術處已安排友達、工研院北上經濟部辦公室會談。

三星是否花十幾億元就卡住台灣上百億元專利?工研院身為國家資助的研發機構,在產業界對三星和解案的衝擊沸沸揚揚之際,究竟該計較本身違反保密協議的後果而始終神祕兮兮,還是考量國家權益受損的後果而讓真相大白,這道理不難吧!
政府真的沒給錢嗎??
兩兆雙星哪個不是負債累累??
這些錢如果不是政府背書銀行會貸那麼多嗎??
問題出在台灣企業的文化以及領導者的短視近利,每個老闆有錢就想收到口袋了,誰管那十年後的事。
劣根性不改,政府給再多錢也沒用,除非台灣有像三星那樣野心勃勃的企業,不然錢也只是進到老闆的口袋而已。

小貓不要哭 wrote:
這文章 ....太重...(恕刪)


廉政署和監察院應該要主動掉查其中是否有不法情事吧
中研院好歹也是經濟部底下的財團法人機構,都不用監督嗎?
如果是一切依照程序來作那是能力問題,如果有收廠商好處那就是法律問題了

PS:經濟部針是個很奇怪的單位,台灣很多經濟命脈的公司團體(包括台電,中油...)的主管機關都是經濟部,但經濟部好像都管不動

會有這樣的感嘆(呼籲),主因是台灣大都以中小企業為主 !
以研發資源(財力、人力)要去跟 Fortune(財星)500大企業去競爭比較,簡直是xx比雞腿

那現在能想到的方法就是以政府力量來主導建立IP(智財)庫,再以官方力量灌注研發資源
不然在台灣現在的環境要在培養出世界級大型企業,我想用作夢比較快吧 ~~

這和技術沒什麼關係的

技術和經濟根本上是兩回事

好比大陸技術很棒嗎? 很強大嗎? 經濟很差嗎?

以前有個東西叫 OS2
也有個東西叫 Windows
也有個東西叫 Mac

大家都知道 OS2 系統比 Windows 穩定百倍
Mac 比 Windows 容易使用..

這經濟不好, 主要是金流和投資及外匯存底

當你國家可以增加外匯存底時, 錢流入國家,
就能增加國家每單位人民的金流換手率
每單位時間經過你手上的現金才會變大

流入(薪水)-流出(花費)/每單位時間 = 每單位時間可運用資金
實際經濟 = 每單位時間可運用資金 * 換手率
換手率 = (人民預期心裡,實際可用資金,負債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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