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道, 有錢人搞些五四三, 哪有什麼好奇怪的!?他有本事有個有錢老爸給他錢花, 這才是重點!!不過.....差別就在於.....用錢把人砸暈脫光光拍照錄影是一回事,用藥把人弄暈脫光光拍照錄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希望他享受過的眾佳麗們, 都和他有個Happy Ending,不然在一罪一罰的前提下, 如果被挾怨報復, 花大錢善後不說, 搞不好還要進去蹲個幾年那才倒楣.....
_kazkaz wrote:不解女生愛錢想要入主豪宅為何就不能稱為良家婦女?高攀不成後被迷姦就算活該? 我來認真一下、煞風景一下好了。被人迷姦被人偷拍了,當然不能就這麼算了當然不能說是活該,如果認為被欺負了,應該去報警。良家婦女本無罪。 媒體恣意散播夜店文化,使之成為一種時尚流行的標誌,聰明的良家婦女就該有分辨的能力,一昧地追隨流行,苦果不是媒體扛,而是自己倒楣 ---- 若不是富二代、若不是名模A咖女星,誰會去注意哪個屍體被誰撿走了?
Roland wrote:搞了60幾個!!好爽...(恕刪) 奇怪,他撞了60幾個女人沒有一個懷孕難道他素空包蛋喔,還素那些女的不容易著床啊那些愛錢的女明星名模,錢財素重點啦禿頭+眼禿只要有錢,都粉煙斗啦現在緊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