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ricia wrote:
上班有所得,繳所得稅,OK啊。
買賣股票有所得,繳所得稅,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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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有所得,繳所得稅又繳上班交易稅,OK?
買賣股票有所得,繳所得稅又繳證交稅,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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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比的話,應該是這樣比吧?)
如果是上班薪資所得要交稅,他又有房子出租收的錢也要交稅,你覺得呢?
抽稅應該是所有人賺的所有錢都要被收一部分當稅收,不是你一年交了多少錢之後就不用再被抽,
美國的證所稅是你買的每一筆股票在賣出的時候結算賺了多少,然後抽稅,
台灣政府不敢這樣做,擺明了給漏洞鑽,那些一個月賺兩萬多的,每一個月薪水一毛錢都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