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h wrote:不過也有人打破了月光...(恕刪) 哀 這也就是目前新聞工作者 最為人詬病的事為了要有人看 新聞播報都極為誇大不實完全不加以求證 甚至還加油添醋 唯恐不夠血腥暴力又剛好台灣一堆腦殘的 不是說大學生滿街跑嗎 既然全民知識水準都有提高怎麼連基本邏輯推理都不會 還跟著一起瞎起鬨
這篇新聞從2010年我就看到了當時女主角已經32歲了,現在已經34歲了,還在炒26~29歲時的存錢...她當時條件是月薪4萬,年終2月,一年三節獎金8萬多存了2年半存到100萬,花了10萬去歐洲犒賞自己如何存到100萬呢?1.一個月存2萬,2x30個月=60萬2.2年的年終4個月=16萬3.2年半的三節=25萬4.24萬元的高利息存款5.一個月伙食費4000元、交通費2000元6.早餐平均20元...7.幫朋友寫網頁....必須要很節省、節"慾"的情況下才能做到....還不能生病、不能有保費、還要要很幸運沒有急事...一般人要做到很難啦,尤其是男生,交女朋友後更難....如同居時,三餐、日常生活費用、003,男生負擔比例非常高所以女生存錢真的比較快....所以如果能月薪3萬2年內存100萬,找記者、上個雜誌、做新聞,你往後至少5年可以拿來說嘴、出書....有圖有真相,節錄2010/8月的30雜誌(版權為30雜誌所有)
如果這位女主角自己住外面,完全不靠家裡接濟,要付房租(or房貸),還要繳水電、瓦斯費,人身醫療意外保險費,三餐,衛生紙、女性用品(包含內在美、每月必用品)自己買單! 2年半要存到100萬,有得拚…但無論如何,從月光族到小有積蓄,鼓勵儲蓄還是好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