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大愛」精神---這世上有這麼多值得我去愛的「好人」---所以「分手」,通常都只難過「三分鐘」……也許不到。發揮「機會成本」的精神,用這「二十萬」去「養」下一個男朋友,往好處想,上一個男朋友差點白白花掉我二十萬,甩掉上一個男朋友就省了二十萬,那可以用這省來的二十萬,在物資上對待下一個男朋友好一點,找年輕一點的來包養四個月或兩個月(看地區物價)都很值得---我不是想教這個,但意思跟這個也差不多,我也不知道應該要怎麼表達比較好---既然我們都是「投資人士」,就要瞭解「機會成本」的觀念。
bulestar55 wrote:(這幾天我和女友鬧僵了..因為我生意上出了問題,明知某些產品已經變質快過期了可是我還是賭一把,賣給某知名飯店結果造成宴席某些人食物中毒,遭客戶求償周轉不靈我實在很不願意開口跟女朋友借錢雖然和她認識才三個月,但我很愛她有時候對我昧著良心做生意,她很不能苟同一言不合就吵翻了我這麼做都是為了我和她的將來!!) 這種心態要不得! 拿別人的生命建康當賭注.
Nick2008 wrote:霍青桐大大為何你都...(恕刪) 快叫陳家洛踹共啦!!也許他的紅花會目前被清兵抓得很緊,需要有人幫忙....不過,要小心最後冒出個香香公主~如果交往初期覺得對方不適合,那就早點停損出場了.不過錢是你自己的,當然別人怎麼說都沒用啦~
奉勸你千萬不要借,借了就跟丟在大海裡一樣"咚"的一聲就沒了,日後你想他會還給你嗎?慢慢等吧!!如果你真的要借,也要叫他寫借據或簽本票,否則你要借他就當救災吧!做生意是良心事業,既然你不苟同他的經營之道,那你還跟他在一起幹麻,還是要等未來出更大問題你要上新聞版面幫他滅火阿~
一開口就跟 剛認識的你 借20萬會不會有點扯~~~以一個男人 人脈來說 怎麼可能開口跟女人 借錢除非是 沒有人脈 or 已經跟太多人借 or 已經借過一輪沒法再借or 之前借的都還沒還~怎麼可能再借 or 就你最多金~不跟你借跟誰借有點扯~ 真的太扯囉~想想那些 倒會 的都是一些人 認為最穩~最不容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