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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一直敵視「派遣業」?如果管制派遣法通過,股市會更差吧


sweater1125 wrote:
問題是你的所謂「便宜替代品」要去哪生產??? 天上掉下來的嗎?

還不就要追逐低成本
把工廠移走
既然本地不能用派遣~取得有競爭性的勞力了,當然就是移走


說到底你的思考邏輯還是轉不過來
既然商品可以取代
那產業也可以轉型
還是你認為台灣可以永遠做電子代工?

品牌時代與大者恆大時代已經來臨
現在已經不再是低毛利代工的時代了

你用派遣很便宜沒錯
但是別的國家勞力更便宜
就算你繼續用派遣
還是會有相對應的外勞來搶食大餅
長久下來只會變成一灘死水

在這世界上各種事物都需要進步
而不是像你提議的把自己困在那小小的筐筐裡

我確定你一定不是學經濟的
否則你的教授一定會氣到吐血
從根本觀念上就錯得離譜
sweater1125 wrote:
而資本主義方面,如果沒有低價的派遣勞力,一大堆公司早沒競爭力,不是倒一倒就是移走
有派遣業很慘,沒有是更慘,不會更好
別講什麼壓榨,資本主義本質就是壓榨,所以生產力逼出來,所以贏過共產
打倒壓榨、打倒階級的共產,最後大家一起死,很好笑!!!

你說的是十九世紀的資本主義,那時候在馬克斯的共產主義仍未出現之前,就是壓榨沒錯
但是發展至今的二十一世紀資本主義從本質上早已發生重大變化
與百年前的資本主義已經完全不同,否則歐美各國不可能至今強盛如昔
再去多花點功夫讀懂世界經濟史吧,因為我沒那麼好心幫你做功課
連產業鏈的基本觀念都沒有,想法又類似阿根廷早已實施失敗的裴隆經濟主義
就算是大學教授至少也要花上4年的時間才有可能講到你會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其實派遣也不是什麼罪惡就是了,她是一種工作型態。
不過前提是,派遣收錢的對象如果可以改成是勞工,勞工多付出仲介費用,
派遣要負責替勞工業主尋找最佳工資,
這樣子的派遣業是對勞資雙方都好,勞工接受度也高。
我覺得派遣公司自己也要進步,不要再一昧以壓低工資,替資方說法為想法,
畢竟人力也會看的,如果條件太過苛刻,大家也可以從派遣公司跳槽道別的公司去。

相對的,不管是人力仲介或派遣業,除了做出自己的價值外,
多替勞力想想,畢竟勞力市場是供需雙方,不是單獨的資方。
如果沒有眾多勞工投履歷在支持,派遣業連給企業的人都給不出來,吃虧的也是自己。

政府限制企業雇用派遣工,保障本地勞工工作機會,原本就是政府的責任,
難不成外勞可以選舉嗎?
看看某條捷運,外勞的工資是四萬,實際上只拿八千,中間抽頭都是人力仲介,
就知道人力公司與派遣賺很大賺很兇。

因為整個政府的運作是靠基層勞工繳稅支撐,
民意代表與幾個重要的政府職位,也是勞工在給選票。
給選票的不是少數派遣業者,也不是企業主。

任何不保護勞工的政府都不能長久執政下去。
想要進口奴工來台灣,吃喝啦撒睡免錢,免繳稅,人力公司繼續做免錢生意,做夢去吧?
不如想想登陸去越南做派遣,中國也可以,那邊現在不正缺工嗎,那麼有實力去那裏做,
沒實力提供台灣勞工更優惠的待遇,就別留在這塊土地上。
派遣業也不是特許事業,也要互相競爭要專業的耶,沒競爭力就不要哭法案。


這個主題,板主的立場很鮮明,就是派遣業利益相關者。
我跟你保證,派遣法通過,股市會變得更好,
因為他讓勞工有信心在職場上多奮鬥幾年,不用擔心成為派遣員,
企業長久來講,也不會因為派遣員心生不滿搗亂,因此生產品質反而變好。
股市只會受重大政策、世界局勢、兩岸政策...等影響,
目光如豆的派遣業者,還只有看在台灣這邊,人家都已經在看全世界了,
說不定將來很多勞工都替新加坡、中國大陸的老闆工作,
人家被壓榨到一個境界,只好換老闆。
sweater1125 wrote:
之前講過,派...(恕刪)


既然剝削業是這麼樣一個恩賜
不然男的就來父死子繼
女的就來個陪睡條款好了
反正你也是賑濟黎民 佛心來的
kateshy wrote:
其實派遣也不是什麼罪...(恕刪)

轉貼:是沒殺人放火啦,有什麼罪惡?吸吸人血犯法嘛?

85%派遣公司違反勞基法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4/16 02:16"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在1月份抽查60家承包政府委外業務的派遣人力公司,發現僅9家未違反勞動法令,違規比例之高,更勝於去年抽查民間企業使用派遣人力的結果。

勞委會並預告,今年7月還將抽查國內高科技業使用派遣勞工的情況,預計抽查80家,一旦查獲違規,將視不同情節依相關法規開罰。

針對綠營立委痛批,政府帶頭違法蹂躪勞工,比部分違規民間企業更可惡,要求勞委會嚴懲的聲音,勞委會表示,勞基法派遣專章還在修訂,還無法針對違規雇主開罰,僅能處罰派遣公司,但勞委會將建請人事行政局要求各部會重視派遣違規問題。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立院質詢時,引用勞委會提供的數據,痛批承包政府委外勞力的派遣公司,85%都違反勞動法令,其中還有4成1的派遣公司,未核實申報勞保薪資。另有26%未訂工作規則,比承包民間委外勞務的違法還嚴重,有如政府帶頭蹂躪勞工。

她並表示,勞委會以「行政程序法」規定為由,拒絕公布違規公司名稱。但她已接獲陳情,高公局雪隧自衛消防隊採用委外派遣勞力,並非持續性工作而採1年1簽,勞務派遣公司連續3年未提供高公局薪資明細,也未給付加班費,上班9日只休2日,婚喪不給假要找人代班,結果發生冒用人頭代班等違規情況。

她痛批,雪隧消防隊攸關救災黃金時間,政府將如此重要工作委外,卻不願意善盡監督之責,完全不顧民眾安全。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說,工程委員已訂定委外勞務定型化契約,勞委會將加強檢查勞動派遣的勞動條件。

勞委會傍晚則公布抽查結果,在抽查的60家派遣公司中,僅有9家完全沒有違反勞動法令,其中,違反法規情節包括「繼續性工作未簽訂不定期契約」、「未訂定工作規則」、「拒絕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復職」等多項。

勞委會指出,去年抽查民間企業使用派遣人力情況,88家抽查單位中,有76家因違規被罰,顯見不論民間或政府進用派遣人力管理都出現問題,亟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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