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與好樂迪的合併,公平會評估標準是對社會整體合併的利益是否大過合併的不利益,根據經濟學原理,獨佔或寡佔市場,消費者剩餘一定受影響,所以重點應該在消費者的權益,立法院在3/13有質詢公平會主委的影片,大家有興趣可以上網看一下。
根據股東大會宣布的對併購案異議並放棄表決的股權比例,好像只有5%的股權有表示異議,可見多數持股的小股東,並不了解表達異議之後,其實好樂迪公司必須用大於或等於67.7元的價金來收購股票,是一個讓自己立於不敗的動作。而就算日後好樂迪去法院聲請裁定合理收購價格,異議小股東也不一定要出面。一般法院裁定價格,以書面的書狀往來即可完成。
看了各位的回文我有申請異議,也收到表格了.我想異議價用140元,不過如同先前的大大說的.異議會先給你67.7元的錢,其他不管你寫多寫少,都由法院判決下來再補給你.ps:有收到表格的請7/15日前將資料備好寄回,以免自己的權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