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10

金融股-長期投資交流園地

1~2 審為事實審,再上去3審就法律審~
依事實來看,台新贏了~就看政府要耍賴到何時了⋯⋯
inzachi wrote:
1~2 審為事實審,...(恕刪)


算是充分贏了面子!
其實一審就立處不敗,而二審法官再一次就事實論證,但三審定讞前還能發回高院更審,所以若真要歹戲拖棚還真有得拖呢。

雖對台新營運已不構成負面影響,但從官方執意上述之舉來看,在塵埃落定之前實在難以過多期待。
我是認為台新金的股東可以放心了

包含我這個不到百張的奈米戶

第三審是法律審,原則上只會審判決有無違反法令。

基本上財政幫很難逆轉了。

我對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們還是有信心的

基本上台灣法官是依法獨立審判地位超然的機關

就事論事,不會受到財政部施壓的跟影響

更何況這種明顯違反誠信原則跟信賴保護原則的公權力作法

不要說法官看不下去,一般有法律素養的民眾也知道孰是孰非。


我現在是期待財政幫再這樣胡鬧下去

到時候台新金請求財政部負損害責任

到時候財政部是要主事者自己賠還是拿人民的錢賠啊?

越想越覺得某幫噁心令人作噁。

fostery wrote:
利用假日詳細瀏覽各金融股105年財務報告書,將民國104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實際扣抵比率及民國105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預計扣抵比率,臚列如次:
104年(實際) 105年(預計)
第一金 10.5% 1.39%

兆豐金 13.86% 8.61%

合庫金 13.7% 12.48%

台新金 19.88% 0.56%

永豐金 10.41% 10.77%

玉山金 11.31% 14.26%

國票金 20.69% 0.27%

中壽 4.38% 2.57%

台中銀 20.48% 20.56%(恕刪)


感謝f大的分享
報載:台新金昨日發函給彰銀,要求第一銀行、華南銀行等公股徵求人須停止委託書徵求。財政部昨晚間強硬反擊,表明高等法院的判決對公股銀行並無拘束力,抨擊台新金無權要求公股停止徵求委託書。直言公股陣營以彰銀股東身分徵求委託書,完全合法,砲轟台新金無權限縮公股權益。
fostery wrote:
報載:台新金昨日發函...直言公股陣營以彰銀股東身分徵求委託書,完全合法,

財政部睜眼說瞎話,合法個屁!
一銀和華南銀行那一家持股超過10%~12%?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050923/2074175/
林忠正說,現行法令規定持投8~10%,須持滿1年才能申請徵求委託書,持股比重提高2個百分點後,作業上會給徵求人緩衝時間,且期間會縮減為6個月。預計最快10月確定規則內容,2007年開始實施。」

fostery wrote:
報載:台新金昨日發函...(恕刪)



理論上,台新金應該可以去執行署申請強制執行吧?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必翔 (1729) 18日已停止股票交易,在5月17日時,連跌11根停板,近6萬張賣單急脫手,受傷的可不止是投資人,部分銀行手上還拿著伍必翔夫妻質押的必翔股票,依目前情形來看,必翔情況不容樂觀,想要轉危為安並不容易,股票成了燙手山芋,白花花的鈔票甚至未來恐將有變成壁紙的機會。

伍必翔夫妻手上持股幾乎超過有6成全部質押給銀行,張數超過4.6萬張,佔公司股本的26%,這些銀行包括永豐銀、安泰銀、玉山銀都超過9000張,大眾銀、板信銀、台中銀都在5、6000張左右,這些也都是必翔案苦主之一。

必翔在去年底時似乎風波就已開始醞釀,去年9月必翔公告財務、會計主管主動請辭後,同年12月總經理室副總因健康因素請辭,此人是原本的財務主管,前後任財務主管主動離職,不得不讓人懷疑。前董事長伍必翔從去年11月開始到今年4月,持股也減少了5000多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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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相關銀行股票的網友.受傷難免了...4.6萬張,
規模較小的銀行可能被吃掉一個月盈餘.
記憶中過去幾年由兆豐金當公股指標領頭羊的時候,P/E ratio 少有上12以上的時候。今年似乎是由第壹接手,三商銀為主的金融股P/E ratio 以高升至13/15/18,希望能帶領全體金融股往上調的空間?
臺中金利空下不跌就是不跌,
看來會漲過票面創新高再拉回。
Ste100 wrote: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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