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57823 wrote:f大請教一下,若所得稅級距30%以上是不是金融股在除息前夕先賣掉,除完息隔天,就馬上買回來賭一下,不會一天填息,不然,股息就打七折了⋯⋯ 所得稅級距30%以上,當然以不參加除息權為宜,除權息前賣出及除息權後補回的有利時機,並不是很好把握,我從前也碰過相同的難題,有時候還是有部分持股,勉強參加除權息,現在退休了,少了薪資所得,所得稅級距降至20%,我是很大部分的金融股,都參加除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