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h968232000 wrote:各位大大好,小弟近...(恕刪) 房子是用來住的,如果不是收租投報率超高,或是錢太多買房子來放(看重其保值性),我看不出賣股票買房子的道理更何況現在房貸利息還很低,如果不是限貸區,頭款少少就可買房,何必賣股?
7mark wrote:請問劍神大圖表中的現金發放日跟Cash Payment day為什麼不是同一天? 這個問題您考倒小弟我推測這剛好隔一周應該是台幣換美元再匯到美國持有中華電信ADR的股東戶頭所需要的作業時間winsonatmob wrote:是拿到股利又投下去的意思嗎?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