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82 wrote:
我希望自救會的人全...(恕刪)
我也覺得樂陞自救會應該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不接受中信賠償才對
讓公正的法官大人,做出客觀的決定。



老自犬 wrote:
中信金法務長強調雖賠五億但在法律上沒過失,這樣的話中信金董事會及經營階層已侵害中信金股東權益.明確違反金控法57條及涉及背信罪,而最可笑的是金管會主委還對中信金作法給予肯定,早上我打電話至金管會詢問官員中信金作法是否已經違反金控法57條?我再問金管會主委對中信金作法肯定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鼓勵業者違法損害中信金股東權益?官員不敢回應我,我再請官員依金控法54條對中信金給予糾正,並再建請金管會官員弄清楚法律關係再對外發言
專屬肥羊 wrote:
我也覺得樂陞自救會應該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不接受中信賠償才對
讓公正的法官大人,做出客觀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