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列什麼收益?彰銀股票跌價損失是事實,只是當初對彰銀有實質控制權,因此採用的會計準則方式不用立即提列跌價損失失去控制權後,彰銀跌價部份因採計方式變更,跌價部份就要立即提列為投資損失早晚要認帳,有什麼好奇怪的?
日盛金招親 殺出彰銀大黑馬https://ctee.com.tw/News/ViewCateNews.aspx?newsid=166558&cateid=jrdcdevine wrote:外資需要翻譯,總是慢...(恕刪)
漲翻天 wrote:台新金也可以去標. 標金就是持有的彰銀的股份 這句話邏輯上有問題。拿別家股票怎麼談,難不成拿彰銀股票換日盛金股票。換成日盛金彰銀就沒了。要換股也是拿台新金股票去交換。台新金目前根本沒實力談合併,還是先搞好體質要緊。
英英間LKK wrote:這句話邏輯上有問題...(恕刪) 台新金拿著彰銀的股份. 吞不下也吐不出來.若能換到可以控制的日盛金. 應該也比現況好.目前只能領每年的股息. 要領股息比彰銀好的金融股一大堆.
devine wrote:台新金如願放棄名分...(恕刪) 台新金如願放棄名分==>台新金本來就願放棄名分與彰銀合併成彰銀金控,只是政府不同意。或許可與日勝生彰銀一起建立彰化金控,政府不會反對。==>應是日盛金,彰銀跟他合併的話政府可能不反對,但若日盛金希望以現金合併,則彰銀沒錢,增資財政部也沒錢。財政部會希望換股,這樣->台新金會反對。devine大說的3合1,政府不會反對。我想不出道理來,或許devine大有好見解,何不舉具體一點的理由,為何政府不會反對3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