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強調,董事會同意給予道義補償金,是基於「儘速弭平爭議,降低社會成本」的理由,旗下子公司在程序中並沒有疏失及法律責任。"中信沒賺到手續費,還提供道義補償金,夠道義了啦!! 如果這些貪婪的應賣人,還不接受/不滿意這5億元的道義補償金(PS:中信在程序中並沒有疏失及法律責任。)1. 支持中信金法務團隊決戰於法院,五年十年的法律攻防後,連一毛都不必給。 哈哈哈。2. 支持中信金法務團隊提告樂生、百尺竿頭、楊瑞仁等詐騙集團。俠女喵 wrote:新聞不是說百尺希望...(恕刪)
中信果然是老練比我想的還高招丟出5億道義責任金讓投保中心接招看看得了便宜的應買人會不會買帳投保中心的立場覺得在此條件和法規下5億已經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了...開心的很現在就看這些受害者(受樂陞詐騙)的人懂不懂煞車停止紛擾如果再繼續鬧大家法院見,反正中信根本沒有賠的理由. 中信贏了面子也不失禮子最後責任都放在貪得無厭投資人身上.......高招我個人覺得5億真的已經是給這些投資人最大的恩惠了.... 在不知好歹可能真的就要掉到深淵了......法院見 !
Kevin-Li wrote:中信果然是老練比我...(恕刪) 我是中信金的小小股東,我贊成中信金的做法,由此事件公司更帶來正面的評價,這才是好公司。中信金給5億,換算38000張,每人可得13000元,真的是做足情義了。投資人可能沒買過貼璧紙股票,要跟誰討。
個人覺得中信畢竟不是最大的罪魁禍首多壓了幾天有十幾元的賠償也算有盡到責任了想想如果中信沒有多扣住那幾天,當天撥下來也是跌停到現在啊!所以真心覺得,其餘的價差往樂陞還是百尺等人求償了如果在這樣下去,輿論會轉怕會失去正當性跟中信走法律戰,以台灣的司法要贏恐怕難了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每個人都可以追求自己應得的要怎樣還是那些自救會的人去取得共識決定吧!
中信金法務長強調雖賠五億但在法律上沒過失,這樣的話中信金董事會及經營階層已侵害中信金股東權益.明確違反金控法57條及涉及背信罪,而最可笑的是金管會主委還對中信金作法給予肯定,早上我打電話至金管會詢問官員中信金作法是否已經違反金控法57條?我再問金管會主委對中信金作法肯定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鼓勵業者違法損害中信金股東權益?官員不敢回應我,我再請官員依金控法54條對中信金給予糾正,並再建請金管會官員弄清楚法律關係再對外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