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david wrote:由公務員加薪迫企業主...(恕刪) 我寧願把錢留在身邊 留給小孩 留下來買高級車開 幹嘛給員工加薪 員工不做 我就再雇員就好 再搞不好 就搞自動化就好 給員工加薪 對我沒有好處阿!!
若以老闆的層次去思考,當然會得出這種答案,若以勞工的視域去想,就是要獨立而強大的工會,由它替勞工爭取福利...這就輪不到老闆說三道四....另外,把公務員視為勞工,薪資當然可加可減,亦必須有退場機制,這與加薪作為經常性,例行性薪資調整,是兩回事...另外,有大大說,考績不好,為何要加?答案是:加薪是為抗通脹,考績不好應該降職,而不是為是某些員工的個人工作表現,把加薪視作恩賜若一直替老闆想,幻想自己是正義之仕,這問題其實是無解的了xxxooow wrote:我寧願把錢留在身邊 ...(恕刪)
Godsraven wrote:你的邏輯只對一半,那...(恕刪) 不光裁員不同還有是說...當平均薪資變低,新鮮人起薪兩萬X,一堆人認為公務員待遇比其他地方好的時候,公務員薪水也沒調低。然後就因為目前的條件比較容易,因公務員加3%而帶動某些企業調薪,所以就該調?齊頭式的調?感覺上,如果是以做改革,讓審核、工作量與薪資更加合理化,來讓某些該加的人加3%的畫,應該除了既得利益者外不會有人反對。再不然,若是廢18%,然後加3%,至少外面的人也比較不會有聲音吧!
廢18%???有沒有合約精神?,合約這樣訂了,隨時可以廢的嗎?合約精神是法治社會的基礎,可以廢的,阿扁早廢了你可以說當時政府沒有遠見,18%很多嗎?小弟有見過銀行利率16%的,現在利率很低,但以前很高的...加薪本是例行性的,勞工本來是要這例行性加薪以抗通彭,只不過在台灣被政府與人民一起扭曲了吧...=油電限漲,...學費不準漲...薪水也不漲應該是:該漲就要漲,汽油成本變高,自然要漲...薪水也要隨物價漲而漲,只要是勞工,薪水就要隨通彭而漲,這只是最低限度之要求,根本不用爭辯,你硬要爭,表示你對這問題不了解的正義魔人吧現在台灣被分化為公務員與一般勞公,勞沒很調薪,公務員也別想,公務員不調,勞公也別想,應該是:公務員與一般勞工都是勞工,薪水都應隨通彭而調....
maggiedavid wrote:廢18%???有沒有...(恕刪)現在台灣被分化為公務員與一般勞公,勞沒很調薪,公務員也別想,公務員不調,勞公也別想,應該是:公務員與一般勞工都是勞工,薪水都應隨通彭而調 這是有點理想化...勞工聲音總是比財團小...政府調高薪原因是因為稅收增 GDP增...若同樣聲明稅減 GDP降 就減薪...反對聲音會小很多... 現在公務員加薪就像個逆止閥... 誰也不希望像希臘一樣...公務員待遇太好了...國家就...
maggiedavid wrote:廢18%???有沒有...(恕刪) 看你寫就讓我更生氣得了便宜還賣乖民主法治的精神是公平正義不符合公平正義都可以廢一個行政命令不癈那所有的法不就不能癈了嗎???連民主法治是什麼都不知,看到那群貪得無厭的傢伙讓是看到人類最惡的一部份自以為自己是貴族硬要人民來養一群垃圾
反正公務員調薪就是錯,公務員都是人渣廢物,最好台灣政府整個由企業接管,直接BOT出去好了,對不對?反觀一些科技公司的獲利,讓員工分紅、配股佔了絕大部分,那買股票投資你們的小股東呢?領了多少股利?這也是狗吠火車啊!沒用啊!
不好意思,公平正義原不屬法治層面,而屬政治層面,政治上人民要公平,然後才透過立法機關成為法律,政府依法律統治國家,法治國家,就是這個意思,你所說的是民粹:以為用公平正義可以來統治國家,其實這種想法不是很好,公平必須透過立法,通過的法律,雖然不好,但還是得遵守,因為它是法律,你覺得不好,也是要透過立法,以另一條法律去抵消它,所以問題即轉到:18%之法律基礎是否可以透過立法來否定,答案是:最後是要經過法院判定的,因為只要有人不服,提到法院,若法院判決政府敗訴,就得依規定賠償,因此不是立法院說了算,老兄所說的公平正義,屬於政治層面的,但要遵守合約的這種精神,屬更高的自然法權你不需要生氣,而是需要清醒的頭腦,....
maggiedavid wrote:不好意思,公平正義原...(恕刪) 你可以贊成公務員加薪,但不要誤導別人法治不需公平正義,大法官釋字第655號去看一下吧。另外自然法權為公平正義之價值觀,惡法非法 → 國民抵抗權〈市民不服從權〉你這樣說自然法之父格羅秀斯會生氣的亞里斯多德 → 平均的正義(形式之平等)、法律的正義(符合公平正義)和分配的正義(實質平等)不知道的事不等於沒發生,不了解的事不等於不存在如不知我在說什麼,請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