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liou wrote:坦白說,如上述為真,...(恕刪) 明明在市場上違法徵求委託書,下條子叫各公股銀行買進彰銀股票(虧損好幾千萬),這麼多明明違反合約精神,破壞金融法規的事都敢做,居然還有人覺得是公務員不得已的行為?
陳冲的說法根本就避重就輕,他也想當好人,不願意得罪老朋友。當年彰銀資本九百還是1000億,就有不良貸款6百億,如果這樣還不會倒,2007/2008美國也不會有金融海嘯了。陳冲你當初怎麼不用政府的力量強制彰銀存款沒利息,存戶不准擠兌,也不可以提領,大家更不可以有信心危機,等3-5年回收不良貸款就好了?
彰銀案始於民進黨執政,經8年國民黨執政,再回到民進黨,不論藍綠政府跟台新金有仇嗎?何以政府寧可被質疑毀約,也不把彰銀經營權給台新??過程有些令人存疑的地方,後面的人如果照著辦,以後若被調查,一定會被當成共犯。我想起復興航空停飛,也一直否認,不肯證實。事後解釋是擔心影響機組員的情緒,影響飛安,解釋合情合理,再不爽也只能接受。我認為陳冲的「推拖藉口」也有一點這樣的味道。當然,影響到自己的利益而情緒不好亂吠,我也是能體諒、尊重啦。第一是當年彰銀的財務,真的有壞到需要發一筆特別股來處理嗎?他說,台新接手彰銀後,曾打銷呆帳600多億元,「但後來收回也差不多600億元」,這代表,年評估彰銀財務情況「到底對不對」,可能有問題。這一點每個人主觀想法不一樣,我沒意見。第二、陳冲說,既然當時財政部要處理彰銀問題,「但政府沒有錢」,而是希望投標人「帶錢進來」,但沒想到,最終得標的投資人「錢卻是借錢來」(即台新也去發特別股去支應標下彰銀的特別股)。陳冲說,不是說完全不能借錢來標特別股,但也不應該買空賣空,因為如果兩邊都是借,投資人一定要取得比較高的利潤才能夠支應自己發行的特別股,他認為,這點財政部在當年招標時,也沒有規定清楚。如果是事實?不會被質疑賤賣彰銀?第三就是到了投標前「最後一刻」,財政部號稱是因應當時投標人之一的外資新加坡淡馬錫要求,「臨時更改招標條件(即財政部同意彰銀增資案完成後,彰銀經營權移轉由得標的投資人主導,並承諾支持得標人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 陳冲說,財政部要改招標條件,一定先行評估過,但「既然改了一個這麼有利的條件」,就更應該重新辦理招標,因為說不定會吸引更多投資人有興趣來投標,而不是競標到最後「在只剩幾家時」,突然改條件。這最誇張,如果是事實?後面接著處理的人不會被質疑利率輸送?共犯?圖利財團?賤賣彰銀?
我的台新金都賣完了。所以我不是為了我的投資才講這些話。只是覺得,台灣一直講要成為亞太金融中心,根本是笑話。如果一個政府沒有興趣依法行政,甚至連金管單位首長也用一個地政系出身的人,有哪個誠實做生意的人會想來投資?想來官商勾結,混水摸魚的倒不少。尤其所謂南向政策的國家的商人,倒是對這種政府很熟悉。來投資台灣?僑外資衰退35% 陸資來台投資衰6% 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即時報導 2017/06/20 14:44 經濟部投審會今天發布今年1到5月的投資件數與金額統計,不論是僑外資來台投資、我對外投資、陸資來台投資還是我對中國大陸投資,全部都衰退。其中僑外資來台投資金額衰退35%,陸資來台投資金額衰退6%。但投審會分析,今年這4項投資金額都衰退,主因是去年基期太高,有多項大案子,如美光併華亞科、鴻海投資夏普等。 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今年1至5月核准僑外投資件數為1260件,比去年同期衰退6.39%。投(增)資金額計美金33億1621萬元,較去年同期衰退35.2%。 </blobkquote> 0 評分 取消 確定 引言 留言 回報 連結 只看樓主 文章分享 0/100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我的台新金都賣完了...(恕刪) 拍照兄的台新都賣了? 怎麼可以這樣子 以後我們要靠誰幫我們分析整理呢?拍照兄剛剛說了一個名詞 很多年輕人可能不懂 我聽我阿公口述 覺得很有趣特定去維基百科找了一下亞太營運中心概念最早是由日本經濟學家大前研一在1993年間提出[2],時任經濟部部長蕭萬長採納了這個想法,並將「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做為接下來幾年李登輝政府的經濟政策主軸與口號。原本政策上制定推動的時程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1995年至1997年,第二階段為1997年至2000年,第三階段則從2000年開始夭壽喔 一個政策搞了20多年了 這個政府還期待他甚麼?我只記得當時要搞 六年國建 財政部長 王建煊說 沒錢 經建會主委 郭婉容說 錢不是問題結果 誰對誰錯? 兩個專家 意見差這麼多 我們怎麼知道要向哪裡走?
shliou wrote:坦白說,如上述為真...(恕刪) 公務員 尤其是有決定權的長官若是此心態難怪人家說台灣是向下沉淪台新對 那政府有義務協助台新政府對 台新也曾要求政府買回而不是不作為別炮我 我只有一張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