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資訊月百大創新品獎 請收查詢 "新聯在線"
http://innovation.itmonth.org.tw/award_product.php?year=2016
新聯在線獲得澳洲上市公司5000萬人民幣A倫融資
http://sina.com.hk/news/article/20160128/0/5/2/%E6%96%B0%E8%81%AF%E5%9C%A8%E7%B7%9A%E6%94%9C%E6%89%8B%E6%B5%B7%E5%A4%96%E9%9B%86%E5%9C%98%E5%85%B1%E8%BF%8EP2P%E9%BB%83%E9%87%91%E6%99%82%E4%BB%A3-5347488.html
台灣某金控銀行辦訪新聯在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2b2a2e0b0102wfcz.html
請問一下是詐騙的話,哪這些銀行跟單位不都是瞎子聾子還是白癡
台灣歷來發生太多的違法吸金詐騙,
我覺得還缺一項很重要的改進~
當該產業有詐騙疑慮時,
有關單位應針對鼓吹或幫助吸金,
相關人等,進行清查,
以利詐騙爆發後能夠連帶處分!
說的沒錯
台灣歷來發生太多的違法吸金詐騙,
重點在違法吸金,重點在違法吸金,重點在違法吸金!!!!!!!!
如果沒違法哪來的吸金???
當該產業有詐騙疑慮時,
詐騙疑慮的先決條件是違法!!!!
有關單位應針對鼓吹或幫助吸金,相關人等,進行清查,以利詐騙爆發後能夠連帶處分!
依據現在的法律無罪堆定原則
1.該公司無違法問題且查無吸金<<<網友去薦舉,金管會回覆的答案,並有公開說明P2P並無違法問題,只要不是預先存款就合法
2.新聯網站也告知風險及損失<<<<<詐騙的公司會跟你說損失嗎???跟基金公司依樣,確定明白並願意承擔風險,才能進行投資
這樣的也較詐騙???你頭殼是壞去了是吧!!!!
3.我是投資者與該公司無任何瓜葛也無對價關係,是出於自願來討論真理,破除迷信,在法律上並無違法之虞,況且該公司又無違法也無吸金,這些羅致罪名的行為,其實你已經有觸法之虞了
4.吸金你懂吸金?????簡單說就是預先收受存款,執行類似銀行法中的存款行為,才是吸金,
希望你多讀點書,隨著年紀增長社會經驗多歷練,別信口開河,不懂的東西別亂說,太膚淺,
台灣人的思維不是被大陸統一,P2P詐騙是大陸,現在一直講大陸,我真不知道,這世界只有大陸才是國家?
世界各國發展的P2P狀況又是如何先進???然而台灣人不知道長進,一昧向大陸看齊,思維早已經被統一了
悲哀,總是拿大陸P2P詐騙來說,沒詐騙然後在美國上市的P2P怎不說???
英國政府也當投資人投資P2P怎不說??中國大陸國營企業也開設P2P怎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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