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0162 wrote:
損益表中提列了20億的"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主要是處份投資損失18億,就是賣掉遠東川府與STRAITS CONSTRUCTION。
應為一次性認列損失,今年就無此干擾...(恕刪)
關於這點我曾聯繫遠雄許自強副總
不到十分鐘就得到回覆,而且是用手機回的
看得出遠雄對待股東的態度其實非常認真
以下是我的問題:
----------------------
近日公司公告處分川府置業與海峽控股本人有些許疑義。
1.川府置業位於武侯精華地區,籌備多年為何急於處分?
2.海峽控股為小金雞,近三年都認列不錯的權益法業外收益。又為何選擇在相同的時間點同時處分?
3.今年人民幣跌勢兇猛,多家台商被迫認列匯兌損失,
但畢竟是未實現損益可待日後回沖。此時決議處分就是直接對匯率買單,對公司並無實質好處。
----------------------
許副總回答:
----------------------
1.資金需求,值此大環境,必須充實資金,以利在建工程推動
2.海峽獲利均顯現,但不利之商辦開發遲延,預期會造成投資資金回流延宕數年,
不利資金運用,故以折現進行股權交易,應該感謝大股東願意買回
----------------------
除了工程延遲因素...弦外之音也嗅到了一絲為了應對中國查稅風暴所做的匯率犧牲
同屬海峽建設股東的東元集團也在同一時間售出股份,趕在2017新法實施前急撤意味濃厚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由於這個法條的推動
許多台商同樣資金回流,反而恰好助長房地產銷售
此次海外投資遠雄雖表面損失17.8億
但海峽建設原始投資資本為38.2億,回收66.5億
廉讓股權的背後仍有高額獲利
這個虧損不僅沒有造成現金流出反而是大量現金流入
還有一個附加的好處,簽證會計師簽了多年的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終於因為海外資產查帳疑慮的消除,而回到了無保留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