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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爛的惡法=國民年金


鑽地的冰蟲 wrote:
不繳罰配偶QQ...(恕刪)


所以這國民年金法第15和50條,確實是惡法,應該要修正;從法理上的邏輯來說,連帶債務人的責任範圍怎麼可能比本來的債務人還大?乍看之下義務範圍都只是要繳錢,可是本人不繳都沒事情,連帶債務人就不應該因此被處罰。
https://linktr.ee/Feng_Jen_Wu

minami99 wrote:
所以這國民年金法第1...(恕刪)


再幫全民搞個意外險但不繳罰配偶
可不可以阿?

kantinger wrote:
再幫全民搞個意外險但...(恕刪)


政府就是要搶你的錢, You cannot say no. 寶島台灣, 讚!


NxP wrote:
政府就是要搶你的錢,...(恕刪)


總之這個法律應該要改啦

就是有人不想加入這個爛保啊...

罰配偶很沒道理 , 情理法都說不過去

強制加入也是很誇張

國民年金真的很爛

鑽地的冰蟲 wrote:
總之這個法律應該要改...(恕刪)


贊成修改 強制保險 應該更寬些
不知道 有立法委員 有感覺嗎?
每天 都為了 生活費 那有辦法再擠出來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惡法!
人家都沒工作沒收入了 政府還硬要收錢
收不到就罰家人
這跟童話書裡描述的被暴君統治的國家沒二樣


minami99 wrote:
可以不繳,只是不能享...(恕刪)


現在講一定領不到有點太牽強了

但有可能領不到的機率是比較偏高就是

Vicky224 wrote:
現在講一定領不到有點...(恕刪)


人口比例沒有改變的現況,不僅是國民年金,社會福利必然是空談,而粥少僧多的人口比例是惡性循環,環境越差,大家就越不想生育。

中國再過幾年也會出現類似的情形。
https://linktr.ee/Feng_Jen_Wu
這種吃大鍋飯的濫法律只有馬桶想得出來,之後還有長照法要挖你的錢喔,牠們不知道嗎?別傻了,牠們清楚得很!用照顧你的名義強制挖你的錢去貪污亂搞,等到以後發不出來再減損你的權益讓全體納稅人買單,這就是政府!反正以後倒楣被罵的是以後的人,自己早就爽完下台了,每個狗官都是這種想法,只有那些蠢到爆蠢到腦袋裡面完全空空的白痴才會去支持這類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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