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SHOT8888 wrote:
應該要調降,想想以前銀行定存利率10%的時候,借款利率不是也訂在20%嗎?
別忘了尊重契約自由啊,當年跟銀行簽下20%借款利率,雙方並沒有違法,該要給與尊重才是,
要降利率,那就只能從新的貸款上著手;要不然銀行把未來再次政府要求強降利率的風險算進去
,整個信用卡部門直接關門吧
況且20%是民法的規定,他規範借貸利率,但是各位有沒有注意到," 徵信 "這點是銀行才能做的........
除了有提供擔保品外,私人之間的借貸只有要與不要,你要怎麼去對借款人做徵信呢?
http://www.jcic.org.tw/latest_news.htm
這邊你說的是錯誤的,個人可以去把自己的信用紀錄及信用分數跟聯合徵信中心調出來的,若是
私人借貸的債主這邊,有借貸方的授權的話,也是可以跟徵信中心調資料出來的。
徵信,只有要不要做的問題,沒有行不行的問題,錢還在你口袋時,你要對方怎麼證明他的債信
都行,對方自己的資料絕對有權利跟各單位調用,這是個人資料處理法保障的。看你是要銀行戶
頭資料、例年來往來記錄、動產、不動產資料,全都行。
雙卡最大的問題在於為了衝發卡量,徵信有做跟沒做一樣,明知無擔保風險高,為了衝發卡量哪管那麼多.....
爽過頭了,等到欠卡債的人多了,才嚷著利率不能降........那當初銀行靠雙卡大賺其錢的時候怎麼不降呢?
銀行的成本高主要來自於徵信作業的不確實,況且現在的一年期定存利率跟8,9年前大推現金卡時的利率
天差地遠,銀行資金取得成本降那麼多,本來就該調降雙卡利率!
助漲地下金融?胡說八道.....信用評比不足的人銀行本來就不應該借錢給他,若真的調降雙卡利率,也只不
過是把原本屬於私人借貸(含地下錢莊)的客源還給他們,這樣才能落實徵信,降低銀行借款的風險成本......
調降雙卡利率是對大部分正常使用雙卡的人合理的回饋,銀行怎能用少部分的卡債族來當不降的藉口呢?
這不就擺明了大部分正常使用,按期繳款的大部分持卡人是在幫卡債族承擔銀行的資金風險成本,這跟
AIG的員工分紅有什麼兩樣,銀行高層照當肥貓,經營風險留給客戶與政府來承擔,合理嗎?
銀行跟保險業這一波結束,也算是被看穿完蛋了吧。
說到保險,保險公司都不一定有個人活得久,繳錢也不一定用得到;再者,為什麼要跟一群不認識的人
把錢交給另一群人管理呢?
今天要是把這個句子改寫一下,寫成:
『整個家族200人,每月把一部份的收入繳給三叔公的二兒子管理,生病出了問題,要去跟三叔公的
二兒子請款。』
請問各位,這個互助機制,你會加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