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話 wrote:
你保了以後,選最低的繳費方式!應該有月繳吧。
先繳兩個月,然後申請保單停效,
只要兩年內復效即可。
如果兩年內還是想不通,解約損失賠掉也不到兩個月的保費。
(我是銀行理專非保險業務)
聽起來這倒是一個好方法~~
若是兩年內都沒倒那麼撐過這波金融風暴的機會就提高了~~
(以二十年來說兩個月只佔很小的比例)
nishida124 wrote:
另外,我個人一直對於昨天晚上那位來我家的國華經理很不爽,除了我之前已經寫了,他劈頭就問我"這是哪裡有問題嗎?"(這個真的讓我聽了很ooxx),接下來的對談中,雖然之前跟我接洽的業務主任一直保持很好的態度外,這位經理似乎已經不耐煩了,因為主任還有幫我家人review一下現在每個人的壽險醫療險之類的,當這位經理看到我自己的個人保險時,就說你保這麼少唷?"要是我要嫁女兒,是不准她嫁給你這種人的,你一點保障都沒有",老實說,我當時已經歸LP火了,但是礙於老婆的面子我還是忍了下來,只冷冷的回說,是誰說保費繳的多就代表有保障的啊??(我不好意思說,保費繳高也是要人怎樣才可以拿到那個保障吧?),反正整個交談過程就是讓人很不滿意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