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虛擬貨幣:不應該淪為「詐騙」的代名詞

跨國交易用比特幣優點很多,快、不用複雜的手續,手續費相對低。交易雙方約定時間和金額和地址,交易的時候再購買比特幣轉出就好,不必長期持有避免波動風險。

缺點就是打錯地址後難以追回,如果是存放冷錢包的話,私鑰遺失的話加密資產就找不回來。

另外帳本永遠公開無法竄改,所以路徑容易被追蹤溯源。

比特幣要變現普通貨幣就得去交易所或是找到買家交易。
但是因為交易路徑可以被註記溯源,只要有交易所的錢包接收到溯源來自被註記的地址,那麼該筆進帳就會被依法鎖定。
要找買家就只能賣給不知道有這種系統的買方,一旦買方要拿去交易市場變現發現被鎖定,久了大部份的人都會學乖不要私下交易,也變相封鎖了用比特幣洗錢的路徑。就算變現成功,因為目前大部份交易所都要求實名制,交易人也會被找出來,當然用人頭當手套去交易所換錢其實也和傳統金融機構的漏洞一樣了。

現在只是相關法規還沒完善,上面講的追蹤在技術上其實很容易執行,就算混幣後也是能溯源,只是相關規定和制度要完善。說用比特幣洗錢,那也只是手段之一,他本質還是中性的工具,未來法規完善後,要用比特幣洗錢可能比傳統金融工具還難。
wickwillie wrote:
詐騙事件頻傳虛擬貨幣...(恕刪)

我倒不這樣認為. 其實金融如果沒有詐騙就搞不出花樣.
就請問信用擴張是不是詐騙? 在我的觀點出發點根本就是詐騙. 只是最終看結果是有完全償還還是....
但是現在哪個有錢人不搞信用擴張? 買空賣空才是搶錢的王道.
當年學簿記時, 老師在教會計法則, 結果前面才講完, 後面就是破壞會計法則支票使用.
按理支票開出, 帳戶上面的金額不就該扣住不能動? 結果在被提領前依然可以動用. 萬一到期帳戶錢不夠就跳票, 錢若夠就是支付. 請問這種開支票是不是搞信用擴張? 涉及詐騙行為? 更何況信用卡這種提前消費... 不就都是爾虞我詐的行為, 你要賺我利息就要賭我不會倒債. 股票, 債卷部都一樣. 投資的想獲利就要賭人家後面會不會倒, 市值會不會升. 反過來是人家要你的資金... 大家互相賭.
如果回到原始會計法則, 那就回復到原始社會的以物易物的買賣. 自然也沒有詐欺... ㄟ不對, 現在造假的可多了.
華佗就問扁鶴:腦殘無方,奈何! 扁鶴曰:毋憂!吾有一方可解此疾.砒霜一帖令其轉生. 贊曰:一劑解千愁
虛擬幣是洗錢工具

且等有一天量子電腦普及後,虛擬幣的價值會是0,不管加密多厲害瞬間瓦解。

現在是炒作工具與洗錢工具而已。
mark0826

放心好了。自古都是魔高一丈,量子電腦出來之前就會有人發明量子加密了,只有以邪惡的貪念當成動機,才會不斷的進化。自古皆然。

2025-11-19 14:17
hsiu1224

通常是會先瓦解,之後才發明加密,幾乎都是這樣的。所以意思是機率很大會是先崩盤,歸0,量子加密發明出來。

2025-11-19 15:42
洗錢很好用的工具~不多了
星幻 wrote:
最主要是在於去中心化...(恕刪)

去中心化只是噱頭,
用以創造人人可以發行貨幣的假像.........
虛擬貨幣是統稱,有些是經過國家(例如上面提到的MAX),有些是去中心化、強調私密、安全(?),後面的那種比較危險。
大部分虛擬貨幣沒有經過國家認可、甚至是半禁止狀態,若發生爭議,只能自己吞(想告詐欺?告誰?)。
另外,還有個疑慮,若大家/企業(應該是小企業逃漏稅用?若是大企業或上市企業應該不太敢,畢竟財報怎麼報是頭痛問題?)都轉到虛擬貨幣,買賣變多了,政府稅收相對減少(因為查不到),之後政府的態度會怎樣?
mark0826

這類的話術是沒被政府監管,所以槓桿可以開更大,玩更瘋,然後給你看看幾個年輕屁孩玩幣商,才幾個月就開雙B了

2025-11-19 14:18
星幻 wrote:
另外,所謂交易所,實際上就是無照銀行,正規的銀行各位不信任,卻很信任這種無照的呢。

虛擬幣交易所不是銀行,
而像是股票交易所,
可以投錢在裡面買股票或虛擬幣,
要提錢就把股票或虛擬幣賣掉.
只要虛擬幣交易所擁有資金可以給賣家,
它就可以安穩存在.

其實有照銀行一樣會倒,
只要擠兌,沒有銀行不倒的,
不過是有照銀行有政府擔保而已.
但是從有照銀行手上賺不了什麼錢,
想賺大錢就得去交易所...........
wickwillie wrote:
詐騙事件頻傳
虛擬貨幣、比特幣
好像把它變成「詐騙」工具的代名詞

把虛擬貨幣改成

銀行,ATM,電話,保險,司法,交友軟體....

改成上述任何一個關鍵詞也是一樣
詐騙就是假借資訊落差跟盲區來詐騙
無孔不入,關鍵是法律懲罰太低,執行率又更差

如果詐騙一定金額,一律死刑
詐騙一旦成立,一律重判

基本上會立刻少很多

最近那個詐騙45億,進去幾天,只要15萬就交保
反之,一個Excel的,羈押一年,7000萬交保兼戴電子腳鐐

好像幹詐騙超級划算的,比例原則?
Taiwan Nice wrote:
另外,還有個疑慮,若大家/企業(應該是小企業逃漏稅用?

您這個完全弄錯了,
如果政府不承認虛擬幣,就不能拿買虛擬幣的費用報銷,
也就不存在逃漏稅的問題.
逃漏稅走的是灰色地帶,
比方極高薪雇用某某人當顧問,
帳上說得通,實際上卻不是那一回事..........
mark0826

目前在正當的幣商交易所裡交易,政府也沒課交易稅

2025-11-19 15:01
cckm

無帳目的現金交易一直都是黑數,和虛擬幣沒啥關係.

2025-11-20 11:13
cckm wrote:
虛擬幣交易所不是銀行...(恕刪)


有照的銀行,至少大部分要按政府要求、規定來處理各種金融、金流。有些銀行會有非正規的一些路數,但那也是只能偷偷搞。

而交易所…無照、無制約、無法監管(交易所會指稱這是扼殺新科技產業),於是規則全由他們自己訂,所以哪時出事都是不意外的…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