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sflu wrote:
新壽選擇了投機的一條路(也踢到鐵板了),當知道政府要這兩塊土地時,其實可以以此籌碼談辦換其他更好的標地,也可藉機讓公司有更好的名聲,結果勒,選擇了放話,帶風向,落得沒好下場,名聲也差了。
投機的是市府與輝達, 你這是把受害者當成是壞人
你要先弄清楚, 要土地的不是政府(市府), 是輝達
做為一個國際大型企業, 想要別人的土地, 大可以告訴市府房東
違約金由他們吸收, 市府放心與新壽解約, 當然前提是金額要合理
但做為商人, 輝達也是投機份子, 不願意這樣做
就告訴市府, 我想投資你們, 但你們得自己想辦法搞土地給我
市府為了讓明星企業輝達進來, 但又不想花太多人民的納稅錢和新壽解約
被說圖利輝達甚至新壽
就搞些小動作, 製造不利於新壽的輿論, 譬如輝達進不來不是市府問題, 更是新壽的錯等等之類的
雖然市府政治立場是藍的, 但看到一些綠的民代也一樣在譴責新壽
就知道這是一個利益凌駕政治的問題
台北市本來就處於開發近飽和的狀態
其他更好的標地在哪裡? 有的話輝達怎麼不直接過去卻來搶新壽的地?
前陣子不是說了有t12的備案了嗎
新壽在此案子於情於理明顯都是受害方
怎麼是去指責受害方, 惡人先告狀?

新壽是標下地上權來開發,土地沒有租或賣給新壽的。
依約是要開發建造而不是投資轉賣,也不是給新壽當二房東
新壽依約要蓋地上物才算履約的,到期日剩兩年不到且仍未開工,幾乎宣告要違約。
依約新壽蓋好的地上物,之後可以經營轉租換取收益等等。
但是目前地上物都沒開工,新壽卻要直接賣"地上權"給輝達
這跟投資客轉讓預售屋紅單有甚麼差別?
且新新併後,合約要重新換約,新壽至今未開工,北市府確實可以選擇不換約給台新新光金。
這件事情跟輝達也無關
重點是新壽必須履約
看到這麼多人說要幫新壽講話
難道北市府是賣或是租土地給新壽了嗎?
新壽如果沒履約造成股東權益受損
那也是新壽的鍋,不是北市府或是輝達的錯
為什麼還要包容新壽不開發只投資的投資客行為
新壽再凹下去只會被更多人看破手腳
還說得理直氣壯
真的是...
甚至最好在投標時就要提出建案設計圖、時程表、環評結果、貸款證明,得標後一年內動工。且動工後三年內不能變更主要結構設計。每季審核主要結構進度,未達80%就縮短地上權年限 (罰金沒用,沒在怕的)。
sunflower2251 wrote:
股東權益就這樣被老董...(恕刪)
只剩"噁心"二字,依法有地就馬上蓋至少對的自家與股東吧,金融業算盤打越精越久醜態越多喔。
[NOWnews今日新聞] 輝達(NVIDIA)海外總部想設在由新光人壽標得的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基地,但卻因土地移轉卡關,不過,現在傳出在台新新光金董事長吳東亮做出最新裁示,台新新光金與新壽將配合北市府規劃,把T17與T18用地歸還給北市府。對此,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晚間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現在沒有什麼可以跟大家報告,有新進度會跟大家說。
台北市政府與新壽雖然有意合意解約,但因為地上權轉讓可能涉及圖利、背信等疑慮,在解約條件上一直沒共識。北市府表示,輝達只願跟北市府談,並要求新壽10月24日要給答覆,但新壽認為把地上權轉給輝達,解約金是新壽與輝達的事,不會向北市府及納稅人拿一皮錢,並已表明不會向北市府提出解約金數字。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日則表示,如果期限到依舊沒回覆,北市府就會提備案。對於傳出新壽願意在價格上讓步,李四川僅表示「看起來沒有」。
其實,目前卡關的是輝達願意支付解約金,只是這筆錢是給北市府還是新壽,北市府與新壽沒共識,而且新壽希望直接跟輝達談,雙方都怕涉及圖利、背信罪。
不過,現在又傳出台新新光金董事長吳東亮做出最新裁示,台新新光金與新壽將配合北市府規劃,把T17與T18用地歸還給北市府。對此,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晚間受訪時表示,「現在沒有什麼可以跟大家講的,暫時沒有,有消息會再跟大家說」。
對於傳出新壽讓步願意朝土地還給北市府努力,林維俊重申,現在沒有什麼可以跟大家報告,有新進度會跟大家說,請大家稍微等一下,今天不會有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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