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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遺產問題

信託應是最佳解決方案~
-醫療費可以在信託中依收據完全給付~ 只不過要有人先墊,再向銀行請款

若現金/黃金/珠寶 在雙親身上,有時兄弟姐妹會有問題是, 當有問題時,有人會將現金全先領出, 先領先贏,誰拿到就誰的~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是,我昨天上網爬信託文章,很不錯。就是每個月收費......我媽應該不會想浪費這些錢。謝謝您的建議,最後還是會以我媽的意見為主。

2024-12-25 10:33
平分最公平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家家有本經。家父家母雙薪辛苦養育子女,甚至養到中年。子女對財產毫無貢獻。因財產都在亡父名下,若子女要依法分走財產,我覺得對家母不公。抱歉家醜讓您見笑了。

2024-12-27 11:20
把錢分掉,同時到法院或找公証士做公証
把每個人的義務列出來
比如每月付二萬等等
同時公証如果付不出來
就直接執行吐回之前收到的錢, 房子( 因為是公証,可以直接執行,不用在跑法院)
細節和公証討論一下
收費也不貴
==========

https://laws010.com/blog/civil-litigation/real-estate/real-estate-02

公證還有個特別的公證效力是可以協助強制執行。一般而言在

按照契約要付錢或是還錢;
按照契約要給東西;
按照契約租用後定期返還不動產
這3種情況下如果最後對方真的該給錢沒給錢,或是該還房子卻仍然不返還,就必須要先走進民事訴訟的流程,全部打完如果對方仍然不願意依照判決結果付錢或還房,最後才會走到強制執行的程序。

然而如果將契約事先拿去給公證人做公證後註明「得逕受強制執行」,在對方不願意依照契約付錢或還房的情況下,就不用等待民事訴訟的流程全部進行完,可以直接拿著經過公證的契約去辦理強制執行,省時又省力。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原來還能這樣,長知識了,謝謝

2024-12-25 22:07
howmingg wrote:
平分最公平(恕刪)


依照民法,配偶有權拿一半,其他繼承人共有一半。
按法律也不能平分。

實務上,傳統上夫妻金錢財產常放在男人名下。
但這些財富應該都是這夫妻一輩子共同打拼成果。
當男人過世,兒女可以取得一半,對其妻子不公平。
尤其子女不經母親認可,就依法律認為自己可以有一半權。
這對剛喪偶的母親真是很難過的。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我只是認為子女來跟母親爭財產,對母親的打擊應該很大。
追求穩定收益!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確實如此。子女對這筆遺產根本沒貢獻,卻要分,又要美其名說怕媽媽被騙錢。

2024-12-25 22:10
如是我我會~
現金如有幾百萬就全拿去買月配的投資級債,
當阿母每月領領用錢,
現在買債是最好時間點,
如果百萬以下就分了,
或全給阿母自由運用,
畢竟沒多少錢~~
2.爸爸某一筆存摺先不辦繼承;繼承有時間限性,不辦繼承時間一到小心被充公國庫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嗯,謝謝您的建議。

2024-12-25 22:14
金額不是很大的話找銀行信託可能不是很划算,因為應該是有手續費等行政費用
宗教是個無底洞,跟政治一樣,被旁邊的人說就會掏錢就跟詐騙一樣,我也有親戚這幾十年來捐給宗教可能上百萬了,自己親人不管不顧就是會掏錢給宗教花,還慫恿我要捐錢

所以也不能讓她自己擁有那麼多現金,不然就是不讓她接觸宗教的人
你們子女都不信任就沒辦法找代理人處理,不然從共同專戶固定每月支領你母親生活費用這樣也行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就是怕人面對死亡時,會被騙很多錢。

2024-12-25 22:14
hittaku0413 wrote:
.......
有人建議
1.保留款的存摺印章分別放在不同子女處。但缺點是我媽硬要錢可以去補件變更。
2.爸爸某一筆存摺先不辦繼承,真的不夠錢再辦理。
.........(恕刪)


這兩個方法其實不太可行

第一個方法、樓主已說過子女之間彼此不太互信了,再者如果要用到保留款要分別向不同子女拿(或會同)存摺印章,這是在找自己跟媽媽的麻煩……

第二個方法不通,財產繼承有一定的期限,被繼承人亡故後要在六個月內申報繼承協議並取得稅局完稅(或無欠稅)證明,申報完成後也最好馬上把過戶手續辦一辦,拖太久搞不好衍生出不必要的事情出來(不是說兄妹們彼此不太信任嘛……)

信託看似可行,其實有點麻煩,銀行好像也不太重視這一塊業務

倒是可以考慮一下「年金壽險」,有一種分期(按月或按一定期間)給付年金的方式,應該比較簡便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年金壽險,好的,我再來了解一下,謝謝建議。

2024-12-26 7:15
五十步笑百步

我個人感覺,都在盯緊長輩的手尾錢而已,沒那麼多理由

真的有點悲哀
為什麼爸媽辛苦了一輩子,孩子們只關心他們的錢流向何方

別說一般人、市井小民盯著錢(遺產)看

經營之神的後代這麼富裕了,也是盯著大媽的錢在爭
航運集團後代也是如此,逼得自己家人新創一家航空公司對幹

我相信他們(子孫輩)不缺錢

就是看不得錢落在「自己以外的人」手上


五十步笑百步
大方承認吧

然後把家人找出來談清楚,白紙黑字分好,省得日後上法院或是家庭紛爭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確實,我也有這種感覺。

2024-12-27 10:51
ArtW wrote:
五十步笑百步...(恕刪)

不是每一個長輩都大富豪。你沒遇過家裡老人家往生前幾年花了數百萬元在醫療及看護上,遺產只剩一間老舊小公寓及百萬元左右。未亡人每月固定收入只有老人年金,年老失能需外傭照顧。三個兒女只有一個成材,一個勉強自給自足,另一個只會回老家給老人灌迷湯挖錢 … 你覺得,這個成材的兒子心裡著不著急?
hittaku0413
hittaku0413 樓主

謝謝您,家父家母的財產稍優於此例,但大致狀況差不多。因經濟大權掌握在亡父手中,大家不知多寡,母親掌控現金不多。連亡父醫療喪葬都是我獨立支出。現在知道遺產金額,應夠家母終老,只望家母能經濟無憂。謝謝。

2024-12-27 11:10
hodson2013 wrote:
依照民法,配偶有權拿一半,其他繼承人共有一半。
按法律也不能平分

不懂就別亂講!民法從來就沒有配偶有權拿一半這回事!

民法裡面,配偶與子女是平等的均分遺產

你瞎扯的拿一半,那是民法1030-1的『差額分配』!

知道什麼是『差額』分配嗎?先去搞清楚再來扯,不要亂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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