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籌到的錢給新光金股東不好嗎?
一定非要新光金股東換到辛種特別股嗎?
台新心裡很明白,發行辛種特別股一定沒有人要認購,這麼爛的利率,還要綁三年。
開發金當初併購中壽給中壽股東的特別股,其利率比台新預計發明 辛種特別股的利率高上一倍。
雖然前一年特別股沒有發出股息,但開發金特別股一年的股息抵的上台新辛種特別股兩年的股息。
美國開始降息,債券價格會開始回升。
台灣壽險業收到的保費有大部分拿去買債券。
前幾年壽險業因債券價格降低導致帳面損失,接下來升息後手中債券的價格會慢慢回升。
另外,新光金手中應該有很多土地和大樓,這幾年應該增值不少。
新光金的價值實際上會比淨值高出不少。
afvg8029 wrote:
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
這個人是不是在新光金有領錢
合併之後沒舞台是不是沒的領錢那反對是合理的
但是台新金有王美花要養了,
以後應該是沒有林伯翰的事了當然出來叫一下
個人是覺得賣一賣好,個人本來是有幾十張台新金現在剩一些領贈品用
而且經過多方面評估適配度也高
在這個專業評估之下看來同意才是最佳選擇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255958
https://youtu.be/5HOew16gwhE?si=m_uI0Y_D0HeQ6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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