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這樣我會叫 wrote:
你說的很好。我自己也是在相關的產業工作。
中租在市場上的利息算很低了。還有他是資融公司不是融資公司。講一個前陣子台中發生學生的手機、3c無卡分期的詐騙事件。 我不知道當初協調的單位是金管會還是其他單位。最後協調的結果就是半價處理。還得意洋洋覺得協調的很成功。根本就是拿廠商的虧損來彌補學生的損失。在那邊裝好人。 學生也是貪才會受騙。照理說應該本金處理才對。你把學生損失加到廠商身上。也對啦。如果廠商不答應又會被寫說沒社會責任啊,或者根本根詐騙的人是同夥的呀!所以這就是我們的社會。
政府無能打壓詐騙⋯⋯我們就要共同承受。
利用學生涉世未深來賺錢真的是很離譜
對廠商來說只是少賺,不是賺這麼多...連損失都算不上
做生意都穩賺不賠?
有重現當時喬治和瑪麗卡的感覺(俗稱的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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