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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自救會】詐騙抗爭全紀錄...二審已宣判。114/6/4陳歐珀羈押

金管會強調,P2P業者必須遵守五不原則,一是業者提供撮合金錢借貸契約服務,不得涉及發行有價證券、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二是提供借貸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不得涉及收受存款或儲值款項等行為。三是提供資訊蒐集、資訊揭露、信用評等、資訊交換等服務,應符合個資法規定。四是提供債權催收服務,不得有不當的催收或以騷擾方法催收債務等。五是其他相關作業,不得有廣告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法令規定的行為。

新聞報導檢警朝詐騙偵辦,好像沒有相關法規可以約束?好像還有看到一位女生也是百萬以上
後續自救就要花更多心思了,辛苦了,加油
https://mars9977.pixnet.net/blog
看到樓主的手~

是我乾脆死了算了~

令人無法想像~太可怕了

話說樓主怎麼打字?
說真的,立法院諸公看到那麼多的詐騙案件,難道都不覺得應該要修法來嚴逞詐騙犯罪嗎?
還是只專注在吸睛的法案上,可以增加曝光度以及增加日後連任機會的法案上,建議立委諸公要苦民所苦,沒有用重典,絕對無法遏止詐騙的歪風。
樓主要堅強阿~~
生活還是要過~!!!!
這種吸金的基本上都是集團作案!!!!
劇本大多是一整套的!!!甚至原班人馬!!!
真的出事了~~推幾個炮灰出來!!!
風聲過了~假釋出來了!!!又可以繼續騙!!!!
真希望是一罪一罰!!!加上詐騙金額做判刑的級距!!!!
fox.simon

除了犯詐欺罪,整個集團連坐法+唯一死刑,沒有其他方法....但詐欺罪通常不會判太重,因為制定法律(規則)的人也需要從中牟利

2023-05-02 21:04
各位,只要比定存利率高的所有商品,
就開始面臨風險。
即使要投資,也要做好資產分配,
不要全押,真的不要全押。好嗎!
期望樓主要堅強,一定還可以再站起來的,加油
政客就是詐騙仔,
騙錢的詐欺犯只是他們的徒子徒孫,
怎忍心修法重罰。
野狗追你,你打死野狗,搞不好關的比詐欺犯還要久
樓主真的拍拍
www.hsushengyuan.com
『你貪他的利息,他圖你的本金!』
目前台灣是詐騙天堂!
除非立委換檔, 修改法條

1.詐騙5000元以上, 處10年以上,20年以下徒刑
2.詐騙10萬元以上, 處20年以上,30年以下徒刑
3.詐騙100萬元以上, 處唯一死刑!
我的~天天天

殺人都不會被判死了?詐100萬死刑?腦子有問題?

2023-05-02 21:43
建議修改詐騙刑期,詐騙金額除以每月基本薪資,得出來的數字就是由共犯一起平均負擔每月刑期,賠償金還不出來就從監獄勞動金抵扣,還完所有詐騙金額方能出獄。

假設詐騙金額1億,處以每月基本薪資$25000,需做4000個月刑期,共犯10人則每人400個月刑期。若只有抓到小弟兩人,則4000個月就給兩個小弟去平均擔了,所以下線要記得有辦法找到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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