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usCeasar wrote:
百達大言下所指,應該...(恕刪)
個人自認閱人無數,若百大所指的人是你騙人君,那應該是誤會了。你騙人君的人生閱歷和文筆非一般詐騙集團的人能編造和仿效。
這個社會確實有不少壞人,但必須認清,這個社會也有不少已經財富自由,但仍想奉獻自己的人生經驗給社會的人。
百達斐麗PP wrote:
以下都是我的隨想,
千萬不要對號入座喔,
1 首先我會用一個追查不到的帳號,
2.我會用一個外資的背景吸引投資人,
3.先發幾篇有水準深不見底的文章,
讓你覺得很有吸引力,
4.找出幾位會互動的人加以培養,
看是否可以加賴私訊,
5.丟一個絕佳的投資機會,
6.有點累了,有空有編劇長才的人歡迎接力…大家的錢都是辛辛苦苦賺來的,多分享些詐騙的技倆無形中也是幫助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