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jawang wrote:
最近朋友說有投入不少(恕刪)
投信,是經過金管會核准,領有牌照的,將資產信託給保管銀行,才能叫做投信
有牌的投信可以對特定人募集私募基金,但絕對不可能保證獲利,保證獲利一定被重罰撤銷牌照
這邊提到的絕對不是投信,演比較像的會花個50萬港幣去香港弄一家投資公司,所以還會有公司成立的相關文件
也是有可能聯公司核准成立的文件都拿不出來,這就顯得比較不專業一點
相似案例已經發生不知多少次,百分之兩百萬是龐氏騙局
請Google:Madoff或馬多夫
應該是目前史上最偉大的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都長差不多,只是可以騙多久
很簡單的邏輯,如果有人可以保證年獲利14.4%
這個人自己賺就好,槓桿加大10倍,10年肯定變成超有錢的人
幹嘛這麼辛苦幫別人打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