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繼承保證債務成年人也可生效-重要--看53樓--新聞真正的意思

銀行有時候好像一些機制也是怪怪的
像是有錢大戶 有時候也會借錢融資 不過金額都很大
可是銀行因為覺得客戶有錢沒關係 所以很輕鬆就貸款給對方
結果要不回來的錢 反而是這些人吧@@?
畢竟這些人都有法律顧問撐著 萬一出事都會想辦法分散財產然後遠走他鄉
看新聞就知道了 目前重大經濟犯罪好像沒抓到幾個

一般小老百姓哪有這種能力
所以當然是只好乖乖還錢還到掛
修法後至少還不完的部份小孩不用繼續揹債啊
jun17 wrote:
我覺得報導裡反對的銀行業者根本在說鬼話~~
他們為什麼之前不抗議「限定繼承」這法傷害了他們的權益?
為何只針對近日通過的新法??
還是根本在為了無法強取弱勢不懂法者而不滿?


你的見解解決了我的疑惑 尤其是這段~

謝謝你啊^^ 也謝謝前面的大大
我比較站在弱勢繼承人的角度,認為這是個進步的法。

銀行放款的部分,日後一定會有些配套來因應這新法、降低風險,例如:
1.加強徵信.
2.提高擔保品.
3.提高利率.
4.連帶保證人....
突然也想到之前的卡債風暴
銀行根本是拿著蘋果的撒旦啊
至少現在他們比較節制一點 不會亂發卡嚕
而且額度都比較緊縮一些了

所以什麼我們都是一家人的完全不能相信啊
tangochen wrote:
我比較站在弱勢繼承人...(恕刪)


嗯嗯 也許這些就是保障"債權人"(不見得是銀行)的方式嚕~所以未來可能借錢會更難吧
而且借錢的債務人生前應該會比現在還要狂催討債務吧@@
kiki0321 wrote:
你的見解解決了我的疑惑 尤其是這段~

謝謝你啊^^ 也謝謝前面的大大

不客氣~~
大家互相討論研究~~
法律的立法之初
是將對像"視為"無犯法之意圖的人
當然,的確是有人要鑽法律漏洞
但是基本上大部分的法律在這方面的經驗比你想像的多
所以才會有不斷的增修條款
如果真的讓你想出一條漏洞出來,
只能說不是你智商太高就是,法律太笨
(不過前者就有可能啦)
以父之名
怕會引起筆戰,是怕每個人的立場不同.
債權人v.s債務人
只是現在靜是站在債務人的立場去想,
怕會引起不必要的不愉快~^^|||

Lshb講得好,大型經濟犯,是危害國家整個經濟體系,
政府就應該事前嚴格監控,事後應嚴厲懲辦.
大型經濟犯,不能和這一般的繼承相提並論.
要更嚴謹的去審察.

至於配套措施,應該要有機制,
比如說~能提出繼承人及被繼承人已無往來的資料…,
(就算小孩有能力賺大錢,也不需要去償還名義上還是親人,
實際上已無關係的債務).
至於要故意欠債不還的人,應連線國稅局等相關單位,
徹查其關係及資金往來.(其細節政府應該比我們還會查吧~)

另外,說到借不到錢的問題,
借錢時,本來就會考量對方的情況,
銀行借款,看對方提出的證明文件(擔保品.信用…等)
朋友之間的借款,也是看這些條件,或許再加一條:交情.
我們總不會借給陌生人錢吧.(也不會去跟陌生人借錢).
會借出錢,一定是以上的條件成立後才會放款.
個人就對那些銀行隨便任意放款,導致一堆呆帳,
而要政府來收攤,讓全民來承擔的行為感到厭惡.

贊同jun17的說法~^^

題外話~
請問樓問,為什麼一樣是引用,
靜只能引用到前句幾句話,
妳的引用卻能整篇po出呢?
新手,請多包含~
冷清似煙如孅雨, 靜泊空明水月華.
其實報導中有些細節並沒有說明介紹得很清楚。

1.「限定繼承」這並不是新的選擇,而是早就已經存在的,只是舊規定限制需在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申請,一旦錯過時間就不能再申請,但在實務上當事人死亡後家屬有一堆身後事要辦,而且得先將應繼承財產造冊,很多還得向銀行調資料,就算知道有這繼承選項往往一不小心就過期了。現在其實只是把一般民眾應有的權力落實罷了。

2.銀行業之所以反對,說穿了不過是擔心呆帳不容易打消。之前那些經濟罪犯借貸留下一堆爛帳,就算這條法令不改也不會改變,但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以前銀行可以動不動就去申請扣押你的財產,然後要求你還清死者的帳務才肯鬆手,對打消呆帳是蠻好使用的賤招。但一旦遺產以限定暨成為預設方式,銀行業者只能就死者既有財產先行扣押進行清算,再也不能用這賤招去恐嚇威脅你還錢,呆帳壓力變大了,當然會站在反對立場。

3.至於開版大大擔心的疑慮,基本上還是多慮了。銀行也不是笨蛋,不會連基本的資金流向都不追查。如果當父親的人去借貸一堆債務,然後把錢存到子女名下,能夠不留任何資金轉移記錄嗎?雖說稅法本就有贈與免稅額但有金額上限,一旦超過就先得課贈與稅,等於債還沒逃成就先要子女去繳稅,轉移記錄太明顯還可能以洗錢行為被控告。就算是全領出現金另外藏起來,銀行記錄上也會有相關領出紀錄,繼承的子女除非打定主意絕不再變賣花用忍過追溯期,要不然一被抓到可能被控詐欺。

4.真正的經濟犯就算不改這法令,一樣有全套的五鬼搬運大法,難不倒他們。但一般民眾想用這來鑽法律漏洞,未免太小看銀行了!
冷靜 wrote:
題外話~
請問樓問,為什麼一樣是引用,
靜只能引用到前句幾句話,
妳的引用卻能整篇po出呢?
新手,請多包含~

不好意思~~題外話~~
如下圖~~
按引言時~~取代掉標示文字~~
貼上你要回覆的文字即可~~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